关于氧气瓶和乙炔瓶的现场安全检查标准
在现场施工作业时,经常会使用到氧气瓶和乙炔。,为方便对标准一目了然,整理分享如下:
1:AQ 2046-2012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工程建设施工实施规范
5.5.5.5 施工作业安全应包括:
c) 气焊(割)作业 :
——氧气瓶、氧气表、割具等不应有油污。
——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不应混用;漏气、老化的软管要及时更换切除,不应使用胶布或带油脂的东西进行包扎。
——具体执行GB9448的规定。
2: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5.2.9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之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作业地点间距不应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晒设施。
3:GB 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10.1.2 氧气与可燃物的隔离
氧气瓶、气瓶阀、接头、减压器、软管及设备必须与油、润滑脂及其他可燃物或爆炸物相隔离。严禁用沾有油污的手、或带有油迹的手套去触碰氧气瓶或氧气设备。
4:GB 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
10.5.5.2 开启氧气瓶的特殊程序
减压器安在氧气瓶上之后,必须进行以下操作:
a) 首先调节螺杆并打开顺流管路,排放减压器的气体。
b) 其次,调节螺杆并缓慢打开气瓶阀,以便在打开阀门前使减压器气瓶压力表的指针始终慢慢地向上移动。打开气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体排出方向的侧面而不要站在其前面。
c) 当压力表指针达到最高值后,阀门必须完全打开以防气体沿阀杆泄漏。
5:AQ 3022-200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5.1.12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6: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6.3.3 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 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 气瓶应远离火源,与火源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曝晒的措施。
4) 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7: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皮气管。
2)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 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
3) 冬季使用气瓶,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严禁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
4) 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 0.1MPa。
5) 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8: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6.2.3装运氧气瓶时,车厢板的油污应清除干净,严禁混装油料、盛油容器或乙炔气瓶。氧气瓶上防震膠圈必须齐全。并采取措施防止滚动及相互撞击。
9: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2.9.7现场使用的不同气瓶应装有不同的减压器,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
10:JGJ33-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12.9.14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11:AQ 2038-2012石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地球物理勘探实施规范
c)机修场所:
1)设备、工具应摆放合理。
2)机械设备安全附件齐全。
3)氧气瓶、乙炔瓶分开存放。
4)禁止用汽油擦洗设备和零部件。
12:GB/T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9.3.12 气瓶应存放在指定专用棚内并悬挂警示标识,氧气瓶、乙炔气瓶或易燃气瓶不得混放。装卸气瓶时不得摔、抛和碰撞。无保护帽、防震圈的气瓶不得搬运或装车。
13:GB/T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9.3.13 气瓶的放置地点距明火不应小于10m,作业场所的氧气瓶与易燃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
14:GB/T50484-2019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9.3.18 在寒冷环境中,氧气瓶、乙炔气瓶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宜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冻结的乙炔气管,不得用氧气吹扫或火烤。
15:SY/T 6307-2016 浅海钻井安全规程
5.1.3.7 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时,两瓶相距应大于5m,距明火处大于10m。乙炔气瓶应加装回火保护装置,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有安全帽和防振圈。
16: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
5.5.2 气瓶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a)气瓶应放置于距离办公和居住区域、明火作业点间距10m以上,氧气瓶与切割气体气瓶间距不宜小于5m。
b)气瓶应防止曝晒、雨淋、水浸及高温热源辐射,不应放置在受限空间内。
c)应配置专用的减压器,乙炔气瓶应安装阻火器。开启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不应面对减压器,压力表应校验合格且指针灵敏正常。
d)气瓶内的气体不应用尽,压缩气体、溶解乙炔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不应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规定充装量0.5%~1.0%的剩余气体。
e)立放气瓶应有防倾倒措施。乙炔气瓶禁止卧放使用,气瓶上的易熔塞应朝向无人处。
17:SY/T 6444-2018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范
5.5.4 气割(焊)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工具、气瓶及减压阀、阻火器等是否完好可靠,氧气瓶、氧气减压表、焊割工具及劳保用品上不应沾染油脂。
b)点燃割(焊)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c)开启乙炔气瓶的瓶阀时应缓慢,严禁开至超过1.5圈,一般只开至3/4圈以内,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关闭气瓶。
d)点火或使用火焰进行煨弯、烘烤等作业时,焊、割炬枪口或火焰不应对人。正在燃烧的焊割炬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
e)在受限空间内实施气割(焊)作业后,应及时将软管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