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参考标准

一般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 我厂0.66KV、0.85KV、10.5KV、35KV为高压,380V、220V(直流)为低压,36V为安全电压。

2.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每千伏不得低于1兆欧。

如220V不得低于0.22兆欧。

380V不得低于0.38兆欧。

1000V不得低于1兆欧。

30000V不得低于30兆欧。

3. 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断开电源,确认被测设备上无人后方可进行,并注意被测设备电压与使用摇表电压的对应关系,低压设备用500V摇表,高压设备用1000V以上摇表,摇测大电感负载时,在停止摇动前,首先断开测试线,然后停止转动摇表,再用短路线对摇测回路放电。

4. 用万用表测量电压时,绝对不允许在电路分合的情况下进行测量,测量电压时如不能确定电压等级,应使用最高档测试,然后再转回到高精度档测量。在使用万用表测量时,要确认万用表档位与测量物理量一致,然后进行测量。

5. 在使用示波器测量时,示波器的供电电源必须使用隔离变压器(直流供电除外),并注意测试量的范围是否与探头的范围一致。

6. 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性保险器或自动开关,有屏蔽装置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屏蔽接地装置,防止干扰造成误动作;非带电金属部分如电机、变压器外壳、配电盘支架、电线管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

7. 电机与减速机的对轮接手及传动皮带等转动部分应装设遮拦或保护罩,电机的出口线应有牢靠的保护罩。

8. 使用电动工具和器具必须按规定作业:

9. 使用电压互感器时,初次,极线圈都要接入保险,严禁二次侧短路,使用电流互感器时,次线圈和铁芯必须可靠接地,严禁二次侧开路,不用的二次线圈必须短路。

10. 煤油、汽油喷灯不能混用,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3/4,打气要适当,严禁使用污油,使用完后要灭火放气。不得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断路器(油开关)附近将喷灯点火。

11. 电器设备检修或调整时,事先要办理工作票,必须有区域负责人签发工作票,一定按工作票进行工作,工作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

12. 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停电进行,并按下列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⑴切断被检修设备上的所有电源开关;

⑵验电、放电,直至确实无电时为止;

⑶装设安全接地线,并挂上警告牌,必要时可加锁或派专人看守;

⑷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13. 验电时,低压可用测电笔,高压要用高压验电器,验电之前必须将测电笔或高压验电器在带电设备上进行验证,看其是否良好,验电设备确实完好方可信,验电时要尽量多验几点。

14. 确定设备是否有电必须使用完好的验电器或测试笔检测,千万不得以常用的指示灯,信号装置,仪表等方式判断是否有电。

15. 在本厂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与有关单位联系,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电气专业安全技术标准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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