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HSE专家工作行为规范指南》发布!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石化联合会”)自2016年建立HSE专家库以来,专家库成员队伍日益壮大,现有分布在各个领域和专业的专家成员400多名,为行业在研发、设计、施工建设、生产、管理、储运、废弃处置等方面的HSE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为打造一支高水平、负责任、有担当的专家队伍,更好地发挥专家作用,助力行业HSE管理与技术水平提升,特制定如下专家工作行为规范指南:

一、工作基本规范

1.应遵守石化联合会的章程,在对企业进行检查、指导、服务时,应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正、平等的原则开展工作;

2.应以“服务行业、服务企业”为出发点,本着“为行业、为企业”解决问题的原则开展HSE服务工作;

3.应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开展工作,应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度;

4.应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和实际工作经验开展相应工作,并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提高;

5.应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开展工作,如委托方提出的要求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专家有权拒绝。

二、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企业HSE管理规定,如配合完成入厂教育,合规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遵守禁烟、禁火等规定;       

2.应在企业人员带领下开展工作,未经允许不私自进入生产现场,现场路线应遵守提前商定方案,如有变更,需双方同意;

3.提出的问题(现场存在的风险、隐患、管理要求等)应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等,不随意解读和扩大相关条款的要求,有争议时,各方应充分讨论,协商一致后确定;

4.现场禁止不安全行为,禁止使用非防爆相机(手机)在防爆区域拍照,禁止随意触碰设备、装置、阀门、按钮等设备设施;

5.未经企业同意,不随意查看自动控制系统数据和拷贝相关资料,不操作自动化控制系统,不直接指挥生产操作;

6.工作期间应端正态度,摆正角度,当行为、语言等违反企业规定被告知时,应虚心接受,立即改正,存在争议时应立即报告组织者协调解决,不得发生争执、摩擦等禁忌行为,情节严重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止现场工作;

7.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已定行程和时间安排,无故不得请假、迟到、早退等,避免给整体工作造成影响;

8.做好检查记录,认真编写工作要求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及时提交工作文件(报告、报表等);

9.在企业提出生产异常或现场突发异常工况情况下,不强行要求进入生产装置现场或进入主控室影响企业紧急处置指挥,可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及操作平稳后,查明异常工况管理等突发状况。

三、保密原则

1.严格遵守保密规范,保守受检方或审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未经同意,不带走相关书面和影像资料,不擅自使用企业信息;

2.因监管需要,受检方或审查对象报送的HSE相关技术文件资料,仅限用于当次审查、考核等,不私自扩散;

3.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现场照片作为课件、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内容进行发布。

四、回避原则

在接到委托方邀请时,应了解受检方或审查对象的相关情况,有以下情况时应向委托方说明,并予以回避:

1.受检查或审查对象与本单位本次工作任务有利害关系、竞争关系、其他不利于开展工作的关系等;

2.与受检方或审查对象为同一上级主管、参控股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兄弟企业等),与受检方或审查对象主要管理人员为亲戚、朋友等关系。

五、廉洁自律行为

1.按规定领取劳务费,不接收受检方或审查对象的现金、礼品、消费券等;

2.不提出、接收受检方或审查对象的超规格接待,娱乐活动及旅行等安排;

3.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相关要求,如不利用给监管部门做专家的机会刻意为自已或他人承接、介绍、推荐诸如设计、安评、环评、检验检测、咨询等第三方服务商。

六、禁忌行为

1.把检查当表演、把自己当演员、把企业当道具和片场;
2.颐指气使,高高在上,到处摆架子,做出高人一等的样子;
3.不懂装懂,无据发表观点,随意超范围或者断章取义、片面地解读、套用法律、规范;
4.把自己熟悉的企业做法当标准,不顾企业实际条件要求照搬;
5.拿自己掌握的知识随意死搬硬套,否定一切;
6.听不进企业任何解释,自以为是“权威不可侵犯”;
7.语言存在人身、企业攻击,随意否定别人和企业现有的工作;
8.语言粗俗、行为鲁莽,不遵守企业安全等相关规定;
9.随意要求企业进行各种设备设施或装置操作,随意发动非正常状态“处置”,给企业安全生产带来风险;
10.无限扩大“标志牌”、“静电跨接”、“安全距离”等问题范围。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