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5号)
根据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川应急函〔2020〕366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确认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花山煤矿等27处煤矿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3日
根据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川应急函〔2020〕366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确认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公司花山煤矿等27处煤矿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