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解读四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设备、设施是化工生产的基础,设备、设施带病运行是事故的主要根源之一。

例如,2010年5月9日,上海中石化高桥分公司炼油事业部储运2号罐区石脑油储罐发生火灾,造成1613#油罐罐顶掀开、局部开裂,经济损失60余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1613#油罐铝制浮盘腐蚀穿孔,造成罐内硫化亚铁遇空气自燃。事故企业从2003年至事发时只做过一次油罐内壁防腐,致使罐壁和铝制浮盘严重腐蚀,一直带病运行,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报警联锁系统是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降低安全风险、保证装置的平稳运行的有效手段,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未经审批,随意停用报警联锁系统会给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隐患。

例如,2011年7月11日,广东省惠州市中海油炼化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芳烃联合装置发生火灾,造成重整生成油分离塔塔底泵的轴承、密封及进出口管线,附近管线、电缆及管廊结构等损毁。

事故直接原因是重整生成油分离塔塔底泵非驱动端的止推轴承损坏,造成轴剧烈振动和轴位移,导致该泵非驱动端的两级机械密封严重损坏造成泄漏,泄漏的介质遇到轴套与密封端盖发生硬摩擦产生的高温着火。

但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DCS通道不足,仪表系统没有按照规范设置塔底泵的机械密封油罐低液位信号,进入控制室的信号只设置了状态显示,没有声光报警,致使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是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重要预警手段。可燃和有毒气体含量超出安全规定要求但不能被检测出时,极易发生事故。

例如,2010年11月20日,山西省榆社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二厂2#聚合厂房内发生空间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经济损失2500万元。经调查,位于2#聚合厂房四层南侧待出料的9号釜顶部氯乙烯单体进料管与总排空管控制阀下连接的上弯头焊缝开裂导致氯乙烯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漏进9号釜一层东侧出料泵后启动开关产生了电气火花,引起厂房内的氯乙烯气体空间爆炸。但是本应起到报警作用的泄漏气体检测仪却没有发出报警,未起到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