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解读六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违章指挥,往往会造成额外的风险,给作业者带来伤害,甚至是血的教训。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是不顾他人安全的恶劣行为,经常成为事故的诱因。
例如,2010年7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2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事故还造成周边近2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受到不同程度损坏。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缺失,现场作业负责人在明知拆迁土地下方有地下丙烯管道的情况下,不顾危险,违章指挥,野蛮操作。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作业人员在岗期间,若脱岗、酒后上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一旦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例如,2008年9月14日,辽宁省辽阳市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人轻伤。事故原因就是在滴加异辛醇进行硝化反应的过程中,当班操作工违章脱岗,反应失控时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