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汇总(国家篇)

当前,工业园区已成为我国工业发展的主要形态,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由于各地区工业园区建设情况不一,排放基数大、风险高,环境问题复杂,已成为制约生态环境改善的突出短板。

本期特整理了国家层面与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相关政策规定,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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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政策

 

政策名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8年6月

政策要求:对国家级新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

   

政策名称:《“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

政策要求:

(1)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实现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化改造示范

(2) 强化直排海污染源和沿海工业园区监管 

(3) 制定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行业工业园区综合整治方案 

(4) 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

   

政策名称:《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  

发布时间:2017年7月

政策要求:

(1) 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加快布局分散的企业向园区集中,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2)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在建项目外,严禁在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 公里范围内布局新建重化工园区,严控在中上游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控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政策名称:《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时间:2012年5月

政策要求:

(1) 科学规划园区,严格环评制度

(2) 严格环境准入,深化项目管理

(3) 加快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监管

(4) 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环境管理

(5) 完善防控体系,确保环境安全

   

政策名称:《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

政策要求:

(1) 科学规划布局

(2) 加强项目管理

(3) 严格安全管理

(4) 强化绿色发展

(5)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

(6) 加强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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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领域

 

政策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6月修订, 2018年1月实施

政策要求:

(1) 工业集聚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2) 工业废水全部收集和处理,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向集中处理设施排放

(3) 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

   

政策名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5年4月

政策要求:

(1)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 工业园区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3) 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4) 工业园区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

(5) 研究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

   

政策名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

政策要求:

(1)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2)全国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加大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力度

(4)研究制定工业企业、化工园区等环境风险评估方法,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沿江河湖库和人口密集区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定期评估环境风险 

   

政策名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合法技术规范 水处理(试行)》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

政策要求:

(1)水处理排污单位接纳工业废水需填报纳管协议及纳管单位排污许可证信息。

(2)对排污单位进水总管进行监测, 水量、COD、氨氮实行在线监测并与地方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进水的总磷、总氮按日实施手工监测。

(3)严格限制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和重金属的工业废水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 对接纳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和重金属的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每一股工业废水都应满足其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后方可与生活污水进行混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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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政策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年8月修订,2016年1月实施

政策要求:

编制可能对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有关工业园区、开发区、区域产业和发展等规划,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政策名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3年9月

政策要求:

(1) 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17年,在50%以上的各类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各类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2) 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

(3) 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

   

政策名称:《“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7年9月

政策要求:

(1) 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

(2) 工业园区应结合园区排放特征,配置 VOCs 连续自动采样体系或符合园区排放特征的 VOCs 监测监控体系

   

政策名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8年6月

政策要求:

(1) 重点区域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

(2)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列入整合搬迁类的,要按照产业发展规模化、现代化的原则,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

(3) 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积极推广园区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

(4) 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的工业园区,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原则上应建设统一的清洁煤制气中心(5) 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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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领域

 

政策名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发布单位:国务院

发布时间:2016年5月

政策要求:

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政策名称:《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18年8月

政策要求:

对于园区内重点工矿企业开展现状调查、详查、风险评估和修复等,但园区作为管理单位应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并对于园区厂界和周边进行相应的调查评估,对此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技术规范对园区相关工作加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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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改造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城镇人口自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9月

政策要求:

到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或搬迁进入规范化工业园区、或关闭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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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政策名称:《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16年6月

政策要求:

(1) 到2020年,建立百家绿色示范园区

(2) 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或企业实施煤改气或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园区实施节能改造

(3) 推动工业园区集约利用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梯级优化利用和废水集中处理回用

(4) 推进各类园区进行循环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耦合和多联产,提高园区资源产出率和综合竞争力

(5) 加大低碳工业园区建设力度,制定国家低碳工业园区指南,推进园区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推动园区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政策名称:《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个部委

发布时间:2016年8月

政策要求:

初步形成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

政策要求:

(1) 明确新形势下的发展定位

(2)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3) 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

(4)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5) 坚持绿色集约发展

(6) 优化营商环境

   

政策名称:《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2月

政策要求:

(1) 优化开发区形态和布局

(2) 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

(3) 全面深化开发区体制改革

(4) 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

(5) 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

政策要求:

(1)健全行业绿色标准,深入开展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评价工作,树立一批绿色发展标杆园区和企业

(2)城镇人口密集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全面启动,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

(3)规范化工园区发展,建立入园项目评估制度

(4)开展智慧化工园区建设

   

政策名称:《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6年9月

政策要求:

到2020年,建设百家绿色园区和千家绿色工厂,开发万种绿色产品,创建绿色供应链,绿色制造市场化推进机制基本完成

   

政策名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

政策要求:

规范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申报、创建、管理、命名和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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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政策名称:《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6年5月

政策要求:

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要求制定三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明确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具体要求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时间:2017年8月

政策要求:

在环境污染治理公共设施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领域,政府作为第三方治理委托方时,因排污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导致环境污染,政府可依据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向排污单位追责

   

政策名称:《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6年5月

政策要求:

实施产业园区规划环评结论清单式管理,要求制定三张规划环评结论清单,明确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等具体要求

   

政策名称:《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发布时间:2017年8月

政策要求:

在环境污染治理公共设施和工业园区污染治理领域,政府作为第三方治理委托方时,因排污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导致环境污染,政府可依据相关法律或合同规定向排污单位追责。

 

相关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

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产业园区水的分类使用及循环利用原则和要求》

GB/T 36575-2018

2018/10/10

2019/5/1

《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

GB/T 36762-2018

2018/9/17

2019/4/1

《产业园区废气综合利用原则和要求》

GB/T 36574-2018

2018/10/10

2019/5/1

 

来源: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环保技术国际交流合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