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灭火细则》7个方面的特点

前不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了《煤矿防灭火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据介绍,《细则》共包括八章119条和1个附录,对煤矿防灭火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概括起来有7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煤矿防灭火工作指导思想突出早期预警。强调火灾防范关口前移,实现火灾早期预警和措施优化改进,因地制宜选取两种及以上防灭火技术手段,变被动治理为主动预防。

二是明确自然发火预兆和征兆的概念。自然发火预兆是指煤氧化早期产生的一氧化碳达到或超过临界值,氧化进程自发加速,煤体温度持续升高的状态。自然发火征兆是指一氧化碳浓度呈明显上升趋势,且出现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现象明显,濒临发火危险的状态。

三是立井提升有关要求。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煤矿外因火灾事故教训,《细则》第三十四条对罐笼提升立井井口操车系统、液压管路、井筒及负层空间的线缆、操车系统机坑及井口负层空间等的防火工作提出要求。

四是井下动火作业有关要求。为吸取近年来动火作业导致多起事故的教训和深化《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七)项对井口、井下动火作业作了进一步完善。

五是井下柴油贮存有关要求。近年来,单轨吊柴油机车辅助运输系统在安徽、山东等地的煤矿得到推广应用,提高了辅助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但井下机车柴油的管理在《煤矿安全规程》中未有涉及,其已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细则》对井下柴油贮存进行了规定。下一步,要针对井下柴油硐室设计建设标准、柴油运输和加注等进行专题研究,加以规范。

六是高分子材料使用要求。目前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在煤矿井下煤岩体加固、充填密闭、防堵漏风等方面的应用日趋广泛。同时,由其引发的矿井火灾事故也屡屡发生,《细则》第四十条参照《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对反应型高分子材料的使用进行规定。

七是防火密闭墙构筑要求。《细则》在《煤矿安全规程》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好的做法,对防火密闭墙的构筑条件、标准、管理要求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