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被处罚
接群众举报,昆山市周市镇金昌路某企业存在高空作业没有任何防护及规章等情况。接到举报线索后,2021年9月2日,昆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周市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来到现场核查,现场发现该企业一员工正在数控立车上从事装配作业(高度2米以上),该员工未取得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书。该企业涉嫌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昆山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执法文书,并按照程序进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移交。接到移交后,周市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案件进一步开展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之规定,目前,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