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室内装配式冷库消防有关条文介绍

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 《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火灾风险检查指引》(应急消〔2021〕59号文件中也有提到冷库的内容,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里面的超市、设备用房中使用的冷库的区域,存在“冷库、冷藏柜未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冷库、仓库与其他功能区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擅自将其他区域改为仓库、冷库; 

冷库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

冷库制冷设备24小时通电,未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制冷设备;

冷库电气线路直接敷设或穿越保温材料,未穿阻燃管;

冷库、冷藏室内采用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保温隔热”这类的火灾风险点。


我在国家标准 GB50072-2021《冷库设计标准》中通过检索“装配式冷库”关键词,也查到了一些条文,在今天的内容中一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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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50072-2021《冷库设计标准》中提及“装配式冷库”的规范条文(节选):

【1】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对标准的适应范围做了调整,增加了有关装配式冷库、二氧化碳为制冷剂的亚临界蒸汽压缩直接式制冷系统和二氧化碳、盐水等为载冷剂的间接式制冷系统的程设计要求。

   2.修订了冷库冷藏间的最大允许总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内冷藏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标准,增加了高层冷库消防扑救的要求,增加了冷库保温隔热材料的耐火极限及防火构造要求。

   3.增加了有关制冷系统规模的规定,有关制冷剂、载冷剂和制冷系统形式等选择的规定,有关制冷系统自动监测与控制的内容。

   4.调整细化了有关氨制冷剂泄漏处置的设计要求。


【2】2.0.2 装配式冷库 assembly cold store
    库房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作为保温隔热及围护结构,并且现场组装的冷库。

2.0.2 (规范条文解释)本标准的装配式冷库是沿用行业习惯名词,与目前国家政策层面推广的装配式建筑存在差异。

    目前推广的装配式建筑,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背景下的产物,是建筑整体建造方式的转变,而不仅仅是主体结构的装配化问题,因此着眼点是建筑部品部件的工业化生产、安装和管理方式;而本标准的装配式冷库则是单指冷库的库房建筑,且库房的保温隔热材料及建筑围护结构是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现场组装,与主体结构选型及其他部品是否装配无关。

    装配式冷库建筑大致分为两种形式:一是采用金属板等轻质板材外墙做建筑围护结构,同时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做保温隔热材料。二是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既作为建筑围护结构又同时作为保温隔热材料。

    除冷库建筑外,其他建筑物内部、采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等轻质复合夹芯板拼装而成的类似冷库(柜)功能的冷藏设备不是建筑物,不属于本标准所述的装配式冷库。

【3】4.1.7 建筑高度超24m的装配式冷库之间及与其他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均不应小于15m。

【4】4.2.4 装配式冷库不设置本标准第4.2.3条规定的防火隔墙时,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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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表中“一”表示不允许。

【5】4.2.5 库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座库房冷藏间的最大允许总占地面积或装配式冷库库房的最大允许总占地面积可按本标准表4.2.2或表4.2.4的规定增加1倍,但表4.2.2中每个防火分区内冷藏间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或表4.2.4中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的规定值不可增加。


【6】4.2.4 (规范条文解释)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考虑到装配式冷库设置防火隔墙易产生结露等不利因素,库房冷藏间与穿堂或封闭站台之间允许不设置防火隔墙,但需要符合本条对装配式冷库不设置防火隔墙时的库房最大允许总占地面积和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规定。本条所述库房最大允许总占地面积和每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均为包含冷藏间、穿堂和封闭站台的面积,而不只是冷藏间的建筑面积。


    地下室设置仍要符合本标准表4.2.2中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