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相关要求:
项目所有人员录入率要100%,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含临时聘用人员)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 未签订劳动合同和未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项目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率按照《东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方案》(东建质安〔2021〕19号)执行。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及时完善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实名制信息。 实名制信息包括: 基本信息(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技能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 从业信息(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 诚信信息(诚信评价、举报投诉、良好及不良行为记录)。
处罚措施:
对逾期未实行用工实名制管理的工程项目,我局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责令项目停工,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从2022年4月1日起,凡发现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能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的,除按上述措施处理外,还将取消施工总承包单位年度工作量化评价、优质企业评选资格以及项目评优评先资格。 附《东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方案》(东建质安〔2021〕19号): 官方链接: http://zjj.dg.gov.cn/gkmlpt/content/3/3586/post_3586524.html#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