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版)解读

2024年1月3日,生态环境部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稿)进行征求意见,这是危险废物名录的第4次修订,也是新环保法出台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动态调整要求的具体落实。

从这次修订的总体思路来看,危险废物名录对危废的类别确定更为精准,对日常管理工作中反映较为集中的废物也在名录中进行了及时的修订,可以看出下一步危险废物管理朝着精细化的角度进行管理,同时,动态调整的频次将可能比以往更为迅速。

本次修订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对煤气生产过程中废水处理污泥进行了限缩,流化床气化技术、气流床气化技术煤制气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移出名录

新的名录修订稿中将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包括废水生化 处理污泥)修改为固定床气化技术制煤气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不包括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将流化床、气流床气化技术煤制气废水处理污泥移出名录。

对于煤化工行业而言,煤气化技术可以说是现代煤化工的基础核心,几乎所有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链都是以煤炭气化为工艺源头,因此,除煤炭直接液化的项目外,几乎所有的现代煤化工行业都涉及煤气化技术的应用。

而煤化工产生的废水通常会给人们的印象是高浓度、高污染、有毒、难降解的工业废水。因此,在以前的名录中,煤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均被认定为是一种危险废物。但,就煤化工企业在实际生产运行中的一些实践来看,不同气化技术产生的化工废水其污染特征差异极大。

煤气化工艺中,在造气炉出口通过循环水冷却喷淋系统降低煤气温度,同时把煤气中携带的能溶于水或者微溶于水的有机杂质、未分解的气化剂(水蒸气)和焦油冷凝下来,并将煤气中的灰分洗涤下来,从而产生大量的煤制气废水,这是煤制气废水的主要来源。

煤气的洁净程度与煤气化废水有直接的影响,不同的工艺、不同的原料所产生的煤制气废水水质差异也极大。目前,现代煤气化技术大体可以分为固定床气化技术、 流化床气化技术、 气流床气化技术3 种。

作为世界上最早开发和应用的气化技术,固定床气化技术在煤气化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但是,因其热解温度相对低,造气废水水质较为复杂,部分固定床气化工艺COD可高达10000 ~ 20000 mg/L,同时还含有大量对生物新陈代谢有抑制性和毒性的酚类﹑酯类、烷烃、多环芳烃以及吡啶、喹咻等杂环类物质

气流床气化技术是20世纪5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一种气化新技术,以过热蒸汽和氧气为气化剂,携带水煤浆或煤粉颗粒通过特殊喷嘴高速喷入气化炉内,瞬间发生火焰反应,因其出色的生产能力和气化效率,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气流床造气废水主要来自煤气洗涤水和渣水分离水,由于气化温度高,气化反应区温度高达 2000℃,废水有机物浓度低,COD浓度一般在500 mg/L,且污染物大都为小分子有机物,可生化性好,废水水质相对较为清洁

流化床气化工艺产生的废水量相对较小,同时因其相对固定床较高的温度和压力,水质中含焦油、油、酚在高温下都裂解,此类污染物较少,CODcr浓度低,废水水质污染程度较低,介于固定床和气流床之间

从三类气化工艺来看,固定床气化技术的造气废水污染非常高,且含油大量有毒有害的杂环类物质,在废水处理过程中,大量有毒有害的物质极易吸附在污泥中,名录中将固定床气化技术废水处理污泥列入危险废物。

而气流床和流化床因其较高的温度,杂环类物质在高温下基本分解成小分子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较低,从征求意见稿来看,目前的管理思路是,将这两类气化技术废水处理污泥移出名录。

几乎所有的现代煤化工行业都离不开煤气化技术,从目前的修订思路来看,可以大大减轻现代煤化工行业危险废物管理的压力,也是得对于现代煤化工行业固体废物的管理更为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黄金行业的氰化尾渣进行了限缩,仅将金精矿氰化尾渣和含氰废水处理污列入名录,金矿石氰化尾渣被移出名录

对于黄金行业而言,本次修订有一个重大变化,那就是将“采用氰化物进行黄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和含氰废水处理污泥”修改为“采用氰化物进行黄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金精矿氰化尾渣和含氰废水处理污泥”。

这一变化,可谓极大。

氰化尾渣是黄金生产企业采用氰化提金法,用氰化物如氰化钠等提炼黄金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氰化提金法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因工艺简单、金回收率高等优点在世界黄金工业中占据主导地位。

2016年8月1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发布,将“采用氰化物进行黄金选矿过程中产生的氰化尾渣和含氰废水处理污泥”定性为危险废物,对于离不开氰化提金工艺的黄金企业来说,这一规定的出台如同给企业戴上了“紧箍咒”。

对于1吨金矿石仅能提炼30-100mg的黄金行业而言,氰化尾渣产生量非常大,可以说1吨金矿石中脉石的含量接近100%,即便对于采矿企业在生产金矿粉的过程中,尾渣的产生量也是巨大的。

如此大量的氰化尾渣被定性为危险废物,基本确触动了行业的“生死阀”,很多企业质疑,以黄金行业工艺处理水平而言,尾渣中氰化物的含量已经很低了,化为危险废物名单是否有必要,因此黄金企业呼声强烈。

在中国黄金协会、各大集团、各大企业的呼吁和组织下,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与长春黄金研究院对氰化尾渣进行了大量研究工作,出台了《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对规范氰化尾渣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推动了2021年版的名录对氰化尾渣实施了豁免。

虽然,2021年版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依然将氰化尾渣列入危险废物名录中,但是在2021年版的名录中将氰化尾渣进行了豁免管理,规定氰化尾渣在满足《黄金行业氰渣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进入尾矿库处置或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的情况下,其处置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

直至此次修订,进一步推动了黄金行业氰化尾渣的精细化管理,将金矿石氰化尾渣(以未经选别作业的金矿石或经选别作业金矿石的尾矿为原料,经碎磨、预处理后,采用氰化浸出提取金后的氰渣)直接移出名录,仅将金精矿氰化尾渣列入名录

据相关企业、科研机构和有关检测数据显示,金矿石氰化尾渣的氰化物含量是极低的,基本可以排除其毒害特性,这可能也是这次修订将金矿石氰化尾渣移出名录的原因,名录的修订,再一次为黄金行业解绑。

(三)对离子交换树脂再生污泥、为废焚烧底渣、飞灰、废水处理污泥、喷漆过程中的漆渣进行限缩

将“离子交换装置(不包括饮用水、工业纯水和锅炉软化水制备装置)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修改为“”离子交换装置(不包括饮用水、工业纯水和锅炉软化水制备装置,以及废水处理成套工艺中的离子交换装置)再生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将离子交换装置再生过程中的废水处理污泥不列入名录的范围进行了扩大,涵盖了废水处理成套工艺中的离子交换装置再生产生的污泥。

这与离子交换树脂的管理方式有关。

在2016年版的危险废物名录中,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被列为危险废物,不论处理原水水质如何,都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代码为900-015-13,当时主要考虑到例子交换树脂中可能会富集重金属,因此被列为危险废物管理。

在2016版名录实施以来,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收到大量企业关于咨询纯水制备、锅炉软化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问题,因为其处理的原水中基本不含有害物质或者有害物质含量极低。

在大量此类问题反馈的基础上,《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将离子交换树脂进行限定,规定名录中不再包括饮用水、工业纯水和锅炉软化水制备装置的离子交换树脂。各地在执行中也不再将饮用水、工业纯水和锅炉软化水制备装置的离子交换树脂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有些地方,如上海,直接明确此类离子交换树脂按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

此次修订中,虽然未对900-015-13进行修订,但对于900-046-49中不纳入名录管理的离子交换树脂再生过程产生的污泥进行了扩大。

将“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修改为“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 底渣(不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感染性医疗废 物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

对于危险废物焚烧而言,将焚烧产生的底渣、废水和废水处理污泥进行了限缩,仅包含了焚烧毒性、感染性的危险废物,也就意味着具有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的危险废物焚烧后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不再列入名录。

同时,由于医疗废物也属于危险废物的一种,此次修订中对于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感染性医疗废物产生的底渣不直接列入名录,但对于该类底渣而言,按照名录中不包括的理解,对于此类底渣需要通过鉴别予后确定属性予以管理。

以上仅为小编个人看法,供各位企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