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2018年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国特种设备总量达1394.35万台。其中:锅炉40.39万台、压力容器394.6万台、电梯627.83万台、起重机械234.79万台、客运索道1036条、大型游乐设施2.51万台(套)、场(厂)内机动车辆94.12万台。另有:气瓶1.5亿只、压力管道47.82万公里。(见图1)

    

    

 

  图1 2018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气体充装)单位76925家(见图2),持有许可证79175张,其中:设计单位3761家,制造单位17603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28832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27372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1216.67万张。

    

    

 

  图2 2018年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数量分类比例图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3701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32个、市级482个、县级2367个、区县派出机构818个。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共计67591人。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特种设备综合性检验机构472个,其中系统内检验机构282个,行业检验机构和企业自检机构190个。另有:型式试验机构42个,无损检测机构531个,气瓶检验机构2027个,安全阀校验机构614个,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检验机构294个。

  2018年,全国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188.88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14.38万份。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对110.22万台特种设备及部件的制造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2.38万个;对164.58万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了监督检验,发现并督促企业处理质量安全问题41.94万个。对791.33万台在用特种设备进行了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质量安全问题171.08万个,其中承压类设备问题15.83万个,机电类设备问题155.25万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2018年,全国共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219起,死亡224人,受伤68人,与2017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9起、降幅7.98%,死亡人数减少27人、降幅10.76%,受伤人数减少77人、降幅53.10%。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为0.22(见图3),同比下降26.67%。全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图3 2009-2018年全国万台特种设备死亡率情况 

 

  (二)事故特点。 

  按设备类别划分,锅炉事故8起,压力容器事故9起,气瓶事故6起,压力管道事故1起,电梯事故31起,起重机械事故100起,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59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5起。其中,电梯、起重机械和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重较大,事故起数分别占14.16%、45.66%、26.94%,死亡人数分别占9.82%、51.79%、24.11%。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174起,占79.45%;维修检修环节25起,占11.42%;安装拆卸环节16起,占7.31%;充装运输环节3起,占1.37%;制造环节1起,占0.46%。

  按涉事行业划分,发生在制造业58起,占26.48%;发生在建设工地和建筑业52起,占23.74%;发生在社会及公共服务业30起,占13.70%;发生在冶金石化业31起,占14.16%;发生在交通运输与物流业16起,占7.31%;其他行业和领域32起,占14.61%。

  按损坏形式划分,承压类设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事故的主要特征是爆炸、泄漏着火等;机电类设备(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的主要特征是倒塌、坠落、撞击和剪切等。

  (三)事故原因。 

  根据已经调查结案并上报的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原因主要包括:

  1. 锅炉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3起,无证操作1起,使用非法设备1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1起,其它次生原因2起。

  2. 压力容器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4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2起,其它次生原因3起。

  3. 气瓶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3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1起,非法经营1起,其它次生原因1起。

  4. 压力管道事故。设备缺陷和安全附件失效1起。

  5. 电梯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21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3起,应急救援(自救)不当3起,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4起。

  6. 起重机械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18起,设备缺陷和安全部件失效或保护装置失灵等原因2起,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不到位2起,其它次生原因9起。

  7.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23起,设备缺陷1起,其他次生原因6起。

  8. 大型游乐设施事故。违章操作或操作不当2起,无证操作1起,其它次生原因2起。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