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9010-201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

 201981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发布2019年第15号公告,2019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批准了19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其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规范》为第1项,(目录见附件),自20202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规范》的出台,对安全与保险的跨界又往前迈进了一大步,使得更多的从事安全同仁跨界保险,保险专业人士跨界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

 

现对AQ9010-2019《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规范》进行部分解读。

一、对保险机构

1、保险机构有权委托相关机构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的各类机构, 包括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咨询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安全风险评估机构、 安全培训机构、 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

2、保险机构每年至少为投保的煤矿、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交通运输、 建筑施工、 民用爆炸物品、 金属冶炼、 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投保单位提供1次下列服务(二选一)。

(1)安全风险辨识、 评估和安全评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 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议, 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提出隐患治理措施与方案。

 

 二、对安全评价机构

   安全评价机构可以利用自己专业技术优势,受保险机构委托,为投保的企业做如下服务: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作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
(2) 安全风险辨识。
(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效果评估。
(6) 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交流研讨, 推介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
(7) 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

三、信息系统要求

    保险机构应建立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对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业务数据、 费用台账、 制度标准、 服务档案进行采集和存储, 并支持政府相关部门、 投保单位、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等不同类型的用户按照授权对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和查询。

四、各方机会
保险机构应通过以下形式为投保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1) 依靠自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2)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3) 聘请外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4) 委托保险经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