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执行76号文有关标准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是化工企业建筑及设备布置设计时常用的两种设计规范,但是在设计时究竟该依照哪一个标准?在原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发布后,众多从业人员在设计时对此依然感到十分迷茫。
作为负责任有担当的政府部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浙江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8月13日印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执行76号文有关标准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即:浙应急危化〔2019〕96号文)。
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 号,以下简称76号文)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切实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设计源头遏制事故发生,其要求和监管思路是依法科学的。但是在执行过程中,特别是在7月8日我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规范适用问题的复函》(浙应急危化函〔2019〕8号,以下简称《复函》)下发后,部分地区和企业反映标准适用性的问题更为集中。对此,我厅召集应急管理部门、部分设计单位及企业专题研讨和解读相关标准。从严格管控安全风险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出发,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依法科学执行76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