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微型消防站

我举一个例子,在我从事消防图纸审核工作时,如果审核的是一些体量规模很大的建筑或者建筑群,我们就会在审图阶段和建设单位以及设计人员提出要预留设置微型消防站面积的要求,此时设计人员就会追问:“微型消防站面积需要预留多大才够用?”、“微型消防站有没有层数规模的要求,必须放在首层吗?”“层高有什么要求吗?里面要放置什么消防装备设备呢?”....如果是商业综合体的话,这样的问题会问的更加的具体细致,因为商业综合体的首层的铺面可是寸土寸金的呀,设计人员必须经过精准的计算以便于符合消防要求的同时满足甲方的高要求。

 

    2015年时,公安部消防局下发过一个文件,文件编号是公消〔2015301--关于印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文件中对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如何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现在距离这个文件的下发已经过去了几年,公安部消防局也改制转隶成了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但是微型消防站的这项工作我们是依然继续在做的,因为微型消防站有助于提高单位自防自救的能力。


我在工作中拍摄了一些微型消防站的图片,我把其放在文稿中,希望对设计人员的工作有参考作用。

上文图片中的微型消防站使用的小车,具体功能如下:

1、为充电使用的车。

2、车上可以坐二人。

3、车上配置有汽油驱动的消防泵

4、车上设置有一个800升的消防水箱与消防泵配套使用

5、设有消防水枪、水带等消防器材若干。


上述图片是微型消防站内部的照片,该微型消防站设置在首层的厂区办公室内。 

我今天介绍的内容希望对于设计人员和即将建设大体量项目的建设单位有参考作用。

部局文件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人员配备

(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

四、岗位职责

(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二)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六、管理训练

(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 

 

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城乡居民社区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摩托车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具备条件的,可选配小型消防车。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社区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值守联动

(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

(二)乡镇(街道)辖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六、管理训练

(一)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二)微型消防站应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熟悉本社区情况,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