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


项目

内容

出口

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类厂房,每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m²,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 
 
    —— 类厂房,每建筑面积不大于150 m²,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 
 
    ——类厂房,每建筑面积不大于250 m²,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 
 
   ——丁戊类厂房,每建筑面积不大于400 m²,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 
 
   ——地下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建筑面积不大于50 m²,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类型建筑类别每层最大建筑面积(㎡)同一时间最多作业人数(人)厂房甲1005乙15010丙25020丁戊40030地下5015


出口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