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八大问题及应对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用人单位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组织进行的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离岗、应急及医学随访检查。企业通过确定的检查周期和项目,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禁忌证、职业病患或健康异常,从而为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程度、判断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急慢性健康影响、及早采取措施控制职业病及危害的蔓延和发展提供依据,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的目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缺乏相应管理经验,职业健康检查程序设计往往存在缺陷和漏洞,致使组织过程环节暴露出诸多问题。


一、八个问题


根据小编调查,目前职业健康检查中主要存在如下八个问题:


NO.1 参检人员概念模糊


这主要表现在分不清一般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检查的关系。部分人员包括一些企业领导干部认为自己已经做过健康检查,由此拒绝参加单位安排的职业健康检查,这既是很多问题出现的根源,也是职业健康检查开展困难的重要原因。


NO.2 替检现象存在


一些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员工,以所谓的“免费福利” ,将职业健康检查机会“赠予”亲属,严重干扰了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的正常进行。例如,曾经有一名员工出现替检现象,但不肯承认,最后经各相关方重新安排其本人检查后,经对比体检结果,方才承认,并同意补交检查费用。当然, 体检费用是小事,而一旦因此产生职业病纠纷,则对于劳动者和企业双方来说,都不仅仅是一笔检查费所能解决的。同时,还有一些用人单位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安排一些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顶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逃避需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罚则。


NO.3 部分检查项目的配合度不高


职业健康检查主要是针对员工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来确定体检项目,但因部分员工的自身意愿,往往不能做到全检。比如,接触粉尘人员应进行“胸肺透视” ,但有些员工会过分夸大 X 线照射危害而放弃检查。还有的员工清楚自己有某方面的禁忌疾患,故意不做检查,逃避调岗。这些均造成体检信息的缺失,使诊断医师无法做出全面综合的分析,做出准确的检查结论。


NO.4 接害人员接害因素界定范围广


部分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在填报接害人员接害信息时,为减轻责任,存在将企业所有危害视同全部人员一律接触进行报送的情况。而目前职业健康检查普遍缺乏医疗机构对接害人员接害状况及程度分级的调查,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体检结论失实。另外,还有部分企业为增加体检项目,会填报多项接害因素,既增加了医疗机构的诊断难度,又浪费了医疗资源。


NO.5 被检人员缺乏与医疗机构的沟通


部分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时,会刻意隐瞒自身疾病,加之缺乏与医疗机构有效沟通,导致医师在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诊断时会因记录不清没能对患者足够重视,或造成误诊。


NO.6 体检机构服务欠缺


部分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较少考虑体检环境的舒适性,一味承揽业务,造成院所客流量大、人员繁杂、事项交叠,致使服务质量下降,无法满足咨询、检查时细致耐心的要求,容易引起员工不良情绪。另外,由于业务量大,人员重名情况多,在告知个体检查结果时,可能会出现通报错误,对无关人员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伤害。


NO.7 书面告知不注意隐私保护


一些企业对员工检查结果的告知未采取任何保密措施,有时甚至会在本人不情愿的情况下,弄得路人皆知。检查结果作为员工个人隐私,除应掌握情况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外,不宜“广而告之” 。因此,企业在将检查结果进行书面告知时,一定要注意密封后一对一交由本人,未经授权或同意,外人不得随意拆阅。当然企业也不能将此作为隐瞒职业病的手段。


NO.8 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不能保证


由于人员流动加快,很多企业对用工的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放松监管。认为一旦出现职业病纠纷,企业终不能免责,于是默认对员工离岗体检要求的失控。离岗体检率低已成为基层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存在的普遍现象及重要问题之一。


二、八个方法


小编认为,企业应从以下八个方面切实组织好职业健康检查,满足各方面需要。


NO.1 制定好体检计划和实施方案


企业应针对职业健康检查制定专项计划和方案,同时确保检查所需的资金。例如,由于在岗检查涉及人员多,影响范围大,因此,在时间选择上,可在气候宜人的春秋季进行,方便员工穿脱衣物。同时,还应考虑到体检机构的档期安排,尽量避开高峰时节,减少员工因拥堵、过长等候造成的不适体验。


NO.2 选择确定体检机构


企业应尽量选择实力雄厚的机构完成检查事项。环境、服务、技术的优质资源,可使员工更愿意配合企业开展体检工作,从而确保体检达标率。在职业健康检查合同谈判阶段,企业除了要考虑整体价格的优惠因素外,还可利用机构特长,商榷能否增加义务培训等增值服务。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内容一定要注明自体检结束之日起,交付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法律法规明确的期限。


NO.3 检查人员范围的界定


在界定接害人员范围时,企业要结合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的岗位、工种、用工人数,统筹监测点分布和毒害物逸散浓度、强度、区域信息等因素一并考虑,填报人员接害情况。既要防止与毒害无关人员的纳入,还要注意避免真正接害人员信息的遗漏。


NO.4 做好职业健康检查培训


企业应通过剖析职业健康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相关培训,例如,为全员讲解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健康体检的区别、检查的目的、人员的确定、项目指标的针对性等内容,以赢得员工理解,减少检查过程中替检、不检、一味要求增项等情况的发生。


NO.5 体检前的安排


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做好检查时间与人次的安排,以使体检工作合理有序。对某些特殊检查,如接触噪声作业人员听力测试,为防止结果偏差,还应提前一段时间使工人脱离岗位,保证休息,以满足检查要求的条件。


企业主管部门还应依据检查项目制作体检须知,明确注意事项,例如,抽血化验应空腹,带上确认身份的证件等,并向员工发布,以免员工空跑。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企业应安排专人进行体检事项的联系沟通,防止出现员工有问题时无处咨询的情形 ; 还可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对检查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NO.6 检查机构的协调服务


企业要对检查机构的服务质量提出明确的要求。例如以下 4 点 :一是涉及的体检项目需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内容要求做好检查,防止某些项目走过场,敷衍了事。二是对员工问询,体检机构服务人员要做到谦虚有礼,耐心细致。三是检查过程中注意环境的遮蔽性,做好限制与隔离,保护好员工隐私。四是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体检机构需向企业及时反馈。


NO.7 报告的出具与结果处理


检查结果应要求医疗机构于限定日期内出具告知。告知书应注意密封后送达本人,同时备份由企业存档。结果的分析应结合过往资料下达符合要求的定性结论,以实现健康监护的连续性意义和准则。


同时,在检查结束,医疗机构出具报告后,企业不可仅将资料束之高阁,而要根据医师结论和建议,对发现异常的人员、职业禁忌、职业病患依照法律法规做好处理和安置。


NO.8 离岗人员的程序安排


企业应对离岗离职人员体检率低的问题高度重视,做好离岗人员的体检程序安排。如果此类人员在新公司(岗位)罹患职业病,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