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指挥混乱的解决办法

大火大乱,小火小乱,顾此失彼是多年来消防部队在灭火作战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存在问题的原因(包括体制和机制上的)是多方面的,本文仅从灭火指挥出发、从能够改变的角度,从理念和实践方面对问题的表现和原因、解决的办法、注意的事项进行初步分析,旨在引起争鸣和关注,为消防部队作战能力提升抛砖引玉。

    本文同样可给单位管理人员提供参考:了解消防部队在当前灭火作战中的实际情况,了解灭火作战指挥的困难和问题,对单位自身在灭火初战中如何运作进行深入研究,以期有所改进。

 

一、火场指挥混乱的主要表现和原因

(一)越权指挥、指挥缺失、多头指挥并存

1.越权指挥问题。在没有指挥授权的情况下进行指挥,比如非当日值班首长,特别是分管灭火的支(大)队领导、参谋长、司令部等相关人员,在未征得值班首长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干预指挥一线部队;上级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凭现场传回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了解部分情况后即直接下达指挥命令;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领导,在没有指挥授权的情况下直接向一线作战的人员下达作战命令。越权指挥,容易造成灾情误判,导致官兵伤亡或其他后果。同时,经常性的越权指挥,尤其是支队一级司令部的越权指挥,也会令其他值班人员感觉自己形同虚设,久而久之形成“灭火是司令部的事,其他人员值班只是走过场,不需要参与”的错误观念。

2.指挥缺失问题。因种种原因(认识误区、能力问题、经常受越权指挥影响等),大队、支队以上有指挥权应当承担指挥职责的指挥员反而无法有效下达指挥命令,在力量调度、对外协调、作战重点确定、力量分工、任务分配、战术组织等方面,现场指挥员无法发声、处于被动,导致一线多个部队和多名指挥员无所适从,忙的忙不过来,闲的无事可干,乱成一团。有的支队、大队指挥员对自己定位不准,忘记了自己是一名指挥员,把自己当成是一名中队长或战斗员,不在统筹和组织指挥上下功夫,而是把眼睛盯在水枪手、驾驶员、班长等号员身上,甚至把中队指挥员都撇在一边,亲自上去抓水枪、搬水炮、调整车位,过于在微观上用力,使指挥缺位,对全局的掌控缺失。

3.多头指挥问题。由于没形成统一的指挥部,总指挥员缺位,指挥核心没有建立,总指挥身边无人参谋无人调度,到场的多个指挥员各自深入一线,你指挥你的,我指挥我的,看到什么就指挥什么,抓到谁就指挥谁;人人都是中队长,有时直接指挥到具体的车辆和号员,导致车辆和号员脱离原中队指挥员的视线和指挥;多人参与指挥导致指挥命令变化突然,有的甚至相互冲突,使官兵无所适从,不知听谁的好,形不成战斗合力。

(二)指挥内容不全面、指挥程序不规范

1.指挥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指挥员由于各种原因,在前期的指挥过程中,涉及到警力调派、情况信息报告、联动力量调度、作战信息收集等方面,大多只注重警力调派,其他内容则下达指挥命令较少或不作安排;初战和中期时,比较注重一线灭火作战的指挥,忽视了对安全管控、公众沟通、信息报告、联动和增援力量任务分工、作战重点、供水和其他战勤保障、火灾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指挥,导致前后方失去平衡;在后期攻坚和灭火之后,则大多注重现场技术战术和力量调配,忽略了信息跟进发布、人员轮休调整、政治思想工作、对外界强力沟通和利我宣传等方面的安排。由于指挥内容的不全面性,导致在各个阶段均出现一些混乱和低效现象。

2.指挥程序不规范的问题。由于前述的指挥内容不全面、不明确,导致指挥员在指挥时,随机性大,缺乏在不同阶段的指挥流程(指挥内容---指挥命令---指挥对象---指挥反馈---指挥信息共享),想起哪件事就指挥哪件事,没有优先级别和指挥顺序,并且大多不能通过指挥部进行统筹指挥,指挥员直接指挥到人。特别在前期时,由于时间紧张、任务繁多,难免疏漏和错失,等后期发现存在问题再去补充指挥时,已经失去先机、降低了作战效率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指挥模式落后、指挥手段单一

1.指挥模式落后。大型火灾发生时,前期指挥任务十分繁重,并且事关作战目标、作战方向和作战布局,急迫性、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不少地方的指挥模式相对落后,完全依靠到场指挥,对信息化手段应用不够,缺失了接警之后前十五分钟左右黄金时间的支队大队一级指挥。初战展开之后,支队级以下第一出动的全勤指挥部(约3—4人,包括值班首长、火场助理、全勤指挥部指挥长、通讯员)一般才能到场,到场指挥员一般采取巡视现场,临时召集初战中队指挥员或对讲机、电话沟通的办法了解情况,作战命令下达迟缓,导致初战作战行动受到影响延滞,特别在建筑火灾时基本已经失去最佳内攻灭火时间。作战中后期,相当一些部队面对大型火灾作战仍然延用小火指挥模式,成立指挥部缓慢,指挥部内部缺乏功能分组,总指挥得不到决策信息,针对性全局性指挥困难。有时候指挥部临时成立后,指挥部组成人员不负责收集信息、研判分析、制定方案、辅助指挥,而是过于关注一线督导,导致指挥部空虚,总指挥身边无人(包括作战、通讯、信息沟通、战何等参谋人员)跟随,决策难以商讨,命令难以下达。各功能组各自为战,自发命令,导致信息不共享,对内作战时前后不协调,次一级指挥员和一线官兵弄不清是总指挥员的命令还是其他人员的命令,不清楚是应该执行还是不应该执行;对外发布信息时口径不一致,与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无协商,对外与联动力量的沟通和指挥无人过问,难以高效协同。

2.指挥手段单一。消防部队当前的指挥手段过于依赖电话和对讲机,这两种手段全靠语音传达指挥命令,问题一是没有可保存性和共享性;二是浪费时间,特别是电话,是一对一传递信息,向多人传递时占用大量时间,比如初期指挥中心和初战中队指挥员,要应对大量各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的电话询问,接听回复电话要花费大量时间,严重影响对作战的指挥;三是方言口语等因素会影响传递的正确性。仅依靠这种单一指挥手段,指挥命令下达时,会有误解的可能性,对没听到的人员或后续增援人员、作战以外其他功能小组,需要反复传达和再次沟通,浪费时间,并且难以快速掌握全局情况,导致作战指挥的效率低下。一些地方采用了视频指挥的手段,但相对来说视频的采集受位置和采集人员自身素质的影响,具有一定片面性,有时候看起来火很大,但实际情况可能并不危险,据此决策指挥有失全面。

 

二、解决火场指挥混乱必须要明确的几个基本问题

(一)解决谁来指挥的问题

1.首先,要解决好由政府、公安部门(其他部门)还是消防机构指挥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也就是说,对于火灾扑救来说,承担指挥职能的是消防机构,是法定唯一的。

2.其次,解决好由哪一级消防机构来指挥的问题。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消防部队的灭火与应急救援组织指挥通常分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班五个层次。”;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安消防支(大、中)队独立作战时,通常由本级指挥员指挥。两个以上公安消防支(大、中)队协同作战时,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前,实施属地指挥;上级指挥员到达现场后,应当实施直接指挥或者授权指挥。”也就是说,对于火灾的扑救,独立作战时,通常是由支队、大队或中队本级来进行指挥;协同作战时,指挥权上升一级。比如两个以上中队协同作战时,则到场的辖区大队指挥员负责指挥;更多中队协同作战时,由到场的支队指挥员负责指挥,数个支队协同作战时,由到场的总队指挥员负责指挥。

3.第三,解决好由消防机构的什么人来指挥的问题。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消防部队现场作战指挥部的总指挥员,一般由公安消防总(支、大)队当日值班首长或者到场的最高首长担任”。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第十条的规定:“总队、支队值班首长由总队、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政治部(处)主任、后勤部(处)长、防火监督部(处)长轮流担任,大队、中队值班首长由大队、中队干部轮流担任。综上,在灭火作战过程中,消防机构的当日值班首长是总指挥员,如果有消防机构更高级别的首长到达现场,则可由其担任总指挥员直接指挥,或由其安排授权相关人员指挥。

(二)解决指挥什么的问题

1.明确指挥员指挥隶属、任务分工。在接警之后的各个灭火时间段和一系列作战环节中,作为指挥员,尤其是大队支队一级指挥员,要优先对各参战力量和下一级别指挥员、作战助理、到场的非当日值班人员(含各级消防机构的领导)等进行“谁来负责,归谁指挥”的指挥隶属关系明确,并在每个时段明确各指挥员、各作战功能组、各保障和其他功能组的任务分工,做到令有所行、责有所属,避免扯皮、推诿、无所适从等乱象发生。

2.紧盯作战目标、战术、作战重点。任何一场灭火作战,必须要非常明确不同时段的作战目标,确定直接灭火、控制火灾、救人或是三个目标中的分级组合。目标确定之后,根据作战目标确定作战战术,对到场力量、增援力量进行布局,形成灭火、救人功能组,设置枪炮阵地,实施一线作战指挥。在目标和战术确定之后,指挥员要关注作战重点环节,比如安全防护、供水供泡沫、采取工艺措施、加强通讯保障、搜救轮换和间歇交流等,对重点内容要反复调度、确认、及时指导纠偏。

3.统筹作战辅助工作。在灭火战斗展开的同时,要同步指挥一系列与灾情处理相关的辅助工作,主要内容有:总指挥员向本地政府领导、公安机关领导、上一级消防机构领导直接报告情况;命令后方指挥员驻守指挥中心把关信息上报、与政府相关部门、公安机关、上一级消防机构指挥中心的互通和协调;命令战勤保障出动,战保指挥员到指挥部协同物资、食品、油料、医疗等的保障供给;命令火调组出动,先期收集证据、控制嫌疑人、询问材料等;命令公众沟通组出动,在现场设立新闻发布点,与媒体及时沟通,发布作战和灾情相关消息,关注和引导网络舆情;命令非值班领导出动,负责协调联动力量、外围警戒、治安管理、伤员救护、信息收集、特殊情况应对、战时政治思想工作、利我宣传策划等事宜。以上指挥内容,应事先做好规划和细化工作,根据灾情大小和作战需要,及时由总指挥员下达命令分工执行。

(三)解决如何指挥的问题

1.实施统一指挥、逐级指挥。按照消防法和执勤战斗条令的规定,每次灭火作战均应形成统一指挥,提倡形成总指挥领导下的指挥部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模式。指挥部要快速架设、做出明确标识,人员构成要强大有力并确保在位履行职责,总指挥要综合指挥部成员意见,功能组成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自觉辅助总指挥员开展工作,一切指挥命令均以总指挥名义发出,各功能组的指挥命令不得与总指挥命令违背,一般情况下不越级指挥,非指挥员不能擅自发出指挥命令(但可提供指挥建议)。

2.规范指挥程序。按照灭火作战的时间段和环节,事先制订好各种可行的指挥程序,形成作战指挥操作指南,随指挥车和指挥员携带相关图表,按程序进行指挥,避免手忙脚乱和顾此失彼。比如,接警之后,指挥员即可命令指挥中心对失火单位进行作战指导(指导内容有优先级别,包括开启消防广播进行疏散引导,开启防排烟系统,开启自动灭火系统,准备好相关资料为到场消防中队指挥员提供辅助配合……);指挥员到场前,作战助理和指挥中心要先期收集灾情信息和初战布局信息,绘制作战示意图,作战组负责向指挥员提供作战目标和战术的建议;对需要跨区域增援和社会联动的,指挥员要提前下达命令,安排专人负责作战力量的协调,提示出动路线、集结位置、协同任务、注意事项、指挥隶属等;对公众沟通,指挥员要安排指挥部与公众沟通组、后方指挥员进行对接,形成统一发布的内容,经审核和沟通后发布,避免错乱和不一致。

 

3.拓展用好指挥模式。要扩充拓展指挥渠道,建议除对讲机和电话之外,要广泛使用信息化手段,比如应用微信平台(微信指挥圈)、视频平台等,将指挥命令的下达和信息的分析研判进行快速传递;要尽可能使用图形指挥模式,发挥“一图胜千言”的功效,使参战人员和各级指挥员在短时间内能够了解和执行作战命令;要记录和共享作战命令及灾情变化情况,使有权限的人员无论何时介入作战,都能清楚地了解现场情况和作战态势,避免反复询问,避免前后方沟通出现障碍;可适当探讨使用远程指挥以及扁平化指挥,远程指挥的侧重点要放在非直接作战的统筹和协调方面,起到支撑一线作战的作用。对确实有把握的,也可以通过远程指挥或扁平化指挥直接在后方指挥到一线具体作战行动,但要慎重,并尽可能征求和尊重一线指挥员意见;要使用多种手段保存和及时发布指挥信息和灾情现场信息,并建立制度禁止非指挥人员(含各级领导)电话询问指挥中心和一线指挥员,避免造成指挥中心和一线指挥员忙乱,信息沟通组必须及时主动发布信息、上报内部信息,供非指挥人员了解灾情以及作战情况。以上三条只是要点,必须更加细化和深化,形成指挥的操作指南,并配套相应的操作工具、资料和人员,加速指挥的科学化和程序化。

 

三、确保火场指挥有力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和保障灭火指挥员队伍建设

当前,各级消防部队普遍缺少研究灭火作战的骨干人才,灭火救援骨干在任职、晋级方面的发展也存在一些体制机制的制约,不加以彻底解决,消防部队的灭火战斗力就不会有太大的提升。任何一件事要干好,必须靠人才,靠足够数量、受尊重、有话语权的人才,加强灭火指挥员队伍建设必须拿出一些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来。

(二)进一步加强对指挥员的培训、考核和奖励追责

对指挥员的培训是系统工程,任职哪一级指挥员,必须要有相应和足够数量的培训(包括理论和实践)并考核合格之后,才可以任命。尤其是支队级领导、支队部门领导、大队领导应该全部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今后在战评和总结中,要对作战指挥进行精细化分析,越权指挥的、指挥缺失的、指挥出现明显问题的,要追究相应责任;指挥得力的,要记功奖励,并大张旗鼓地表彰。

(三)进一步加强大指挥理念的养成

 

各级部队党委和军政主官要带头研究灭火作战和指挥,党委要议训和议战,要在部队中形成研讨火场指挥的机制和氛围。要着眼于指挥的系统和全局,从前方作战到后方协调,全要素全方位全过程都纳入指挥中来,牢固树立大指挥的理念。要从细节抓起,从小火开始,严格按照程序和操作指南,树立指挥理念,巩固提升指挥能力,逐步形成有消防特色的灭火作战大指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