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排烟窗(排烟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
2018年8月1日生效的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中4.3.6条的内容。
(我摘选这一条总结的原因是----我觉得我日后监督检查工作可能要用的到.......)
4.3.6 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手动开启装置,设置在高位不便于直接开启的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距地面高度1.3m〜1.5 m的手动开启装置。净空高度大于9m的中庭、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营业厅、展览厅、多功能厅等场所,尚应设置集中手动开启装置和自动开启设施。
规范条文解释是这么写的:
4.3.6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火灾时,即使在断电、联动和自动功能失效的状态仍然能够通过手动装置可靠开启排烟窗以保证排烟效果。手动开启一般是通过操作机械装置实现排烟窗的开启,为便于人员操作和保护装置本条规定了开启装置的设置高度。当手动开启装置集中设置于一处确实困难时,可分区、分组集中设置,但应确保任意一个防烟分区内的所有自然排烟窗均能统一集中开启,且应设置在人员疏散口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