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用燃气的厨房和用电的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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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内用于加热烹饪的,主要有三种:1、液化石油气。2、电加热 3、燃气。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对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消防方面有明确的要求,在2019发布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的第三十四条里一共提了9条具体的要求,包括禁止采用液化石油气,用餐区域不得使用明火,开放式食品加工区应采用电加热设施等。
上面两张照片是一个用燃气的中式厨房内拍摄的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厨房内每一台灶具都配置了一个灭火毯,同时灶具上方还贴着合肥燃气的2019年年检通过的标识。
我们再接着看下面的照片,是一家潮汕火锅店的厨房拍摄的照片,火锅店的餐位全部采用电加热锅,厨房里采用的也是电热锅。(我曾经看过的另外一家重庆火锅的厨房后堂采用的是燃气锅具,店主说只有燃气锅炒料才可以达到烹饪的效果,电热锅的加热效果不理想,影响最终口感。看来这火锅店和火锅店也不一样呀.......潮汕火锅店就采用了电热锅,而重庆火锅类型的火锅店就需要用燃气锅......)
最后提出我的问题,希望和大家探讨:
1、当下在设计综合体的设计人员,考虑餐饮设计时,如何预估餐饮场所未来的用电、用气的负荷量?初期的设计如何保证商业综合体内餐饮铺子更迭迅速餐饮业态多元化(火锅、轻餐饮、西餐、中餐等...)方面的电力等需求?
2、据目前合肥市中心某生意较好的综合体内商管公司提供的信息,该商场投入运营多年,电力方面的负荷已经接近初期设计时的最大荷载,当餐饮铺更替的时候,商场对于新入驻的餐饮商家在厨房用气/用电类型以及所需电力荷载审核十分的严苛,不然便会超过最初设计的电力等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