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项目

引用依据

检查结果

1

安全距离

按标准相关表格计算

《GB50156-2012》相关条款


2

平面布置

油罐

加油机

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GB50156-2012》5.0.1


3

作业区内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GB50156-2012》5.0.2


4

作业区与辅助服务区应有界线标识

《GB50156-2012》5.0.3


5

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和“散发火花地点”

《GB50156-2012》5.0.5


6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GB50156-2012》5.0.7


7

变配电间和变压器应设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距离不小于3米。

《GB50156-2012》5.0.8


8

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作业区内

《GB50156-2012》5.0.10


9

爆炸危险区不应超出站区围墙或可用地界线

《GB50156-2012》5.0.11


10

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不低于2.2米高的不燃实体墙

《GB50156-2012》5.0.12


11

汽油罐和柴油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置在室内或地下室内

《GB50156-2012》6.1.1


12

储油罐应采用卧室油罐

《GB50156-2012》6.1.2


13

油罐应采用钢制人孔盖

《GB50156-2012》6.1.9


14

埋地油罐的人孔应设操作井

《GB50156-2012》6.1.12


15

油罐应采取卸油时的防满溢措施

《GB50156-2012》6.1.13


16

加油机不得设置在室内

《GB50156-2012》6.2.1


17

加油枪应采用自封式加油枪

《GB50156-2012》6.2.2


18

加油软管上宜设置安全拉断阀

《GB50156-2012》6.2.3


19

正压(潜油泵)供油的加油机,其底部供油管道上应设置剪切阀

《GB50156-2012》6.2.4


20

一机多油加油机,放枪位应有文字标识,加油枪应有颜色标识

《GB50156-2012》6.2.5


21

位于加油岛端部的加油机附近应设防撞柱或栏杆,高度不应小于0.5米

《GB50156-2012》6.2.6


22

工艺管道系统

油罐车卸油必须采用密闭卸油方式

《GB50156-2012》6.3.1


23

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油罐管道和卸油接口

《GB50156-2012》6.3.2


24

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GB50156-2012》6.3.2


25

卸油接口应装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GB50156-2012》6.3.3


26

加油站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应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GB50156-2012》6.3.4和6.3.6


27

油罐接合管应设置在油罐顶部

《GB50156-2012》6.3.7


28

进油接合管、出油接合管和潜油泵安装口应设在人孔盖上

《GB50156-2012》6.3.7


29

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GB50156-2012》6.3.7


30

汽油罐和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

《GB50156-2012》6.3.8


31

工艺管道系统

通气管口高处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米

《GB50156-2012》6.3.8


32

沿建筑物的墙向上敷设的通气管,其管口应高处建筑物顶面1.5米以上

《GB50156-2012》6.3.8


33

通气管口应设置阻火器

《GB50156-2012》6.3.8


34

通气管口的公称直径不应小于50MM

《GB50156-2012》6.3.9


35

油罐车卸油时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应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

《GB50156-2012》6.3.12


36

加油站内工艺管道均应埋地敷设

《GB50156-2012》6.3.13


37

工艺管道与管沟、电缆沟和排水沟交叉时,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GB50156-2012》6.3.17


38

撬装式加油装置

撬装式加油装置内应安装防爆装置

《GB50156-2012》6.4.1


39

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油设备应采用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GB50156-2012》6.4.3


40

撬装式加油装置的汽油罐应设防晒罩棚或采取隔热措施

《GB50156-2012》6.4.5


41

撬装式加油装置四周应设防护围堰

《GB50156-2012》6.4.6


42

自助加油站(区)

明显标示加油车辆引导线,并应在加油站车辆入口和加油岛处设置醒目的“自助”标识

《GB50156-2012》6.6.1


43

加油岛和加油机附近的明显位置,应标示油品类别、标号和安全警示

《GB50156-2012》6.6.2


44

不宜在同一加油车位上同时设置汽油、柴油两种加油功能

《GB50156-2012》6.6.3


45

自助加油机应设置释放静电装置

《GB50156-2012》6.6.4


46

自助加油机应标示自助加油操作说明

《GB50156-2012》6.6.4


47

自助加油站(区)

自助加油机应具备音频提示系统

《GB50156-2012》6.6.4


48

自助加油机应设置加油枪脱落时自动停止加油作业功能

《GB50156-2012》6.6.4


49

自助加油机设置紧急停机开关

《GB50156-2012》6.6.4


50

自助加油站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GB50156-2012》6.6.5


51

自助加油站营业室内应设置监控系统,并具备相应功能

《GB50156-2012》6.6.6


52

经营汽油的自助加油站,应设置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GB50156-2012》6.6.7


53

消防设施

每2台加油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公斤手提式灭火器和1具6L泡沫灭火器)

《GB50156-2012》10.1.1


54

地下储罐应配置一不小于35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当两种介质储罐距离超过15米时,应分别配置

《GB50156-2012》10.1.1


55

一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5块,沙子2立方米

《GB50156-2012》10.1.1


56

三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不少于2块,沙子2立方米

《GB50156-2012》10.1.1


57

给排水

站内地面给水可散流排出站外,由明沟排出站外,应在围墙内设置水封装置

《GB50156-2012》10.3.2


58

加油站不应改用暗沟排水

《GB50156-2012》10.3.2


59

电气、报警装置

加油站的消防泵房、罩棚、营业室等应设置事故照明

《GB50156-2012》11.1.3


60

电力线路宜采用电缆并直埋敷设。电缆穿越行车道部分,应穿钢管保护。

《GB50156-2012》11.1.5


61

电缆沟必须充沙填实,不得与其它管道敷设在一个管道内

《GB50156-2012》11.1.6


62

防雷防静电

油罐必须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少于2处

《GB50156-2012》11.2.1


63

埋地钢制油罐及相关金属部件应与非埋地部分工艺金属管道相互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GB50156-2012》11.2.4


64

信息系统应采用铠装电缆或导线穿钢管配线

《GB50156-2012》11.2.7


65

信息系统的配电线路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保护器

《GB50156-2012》11.2.8


66

供电系统的电缆金属外皮或电缆金属保护管两端均应接地,在供配电系统的电源端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保护器

《GB50156-2012》11.2.9


67

汽油罐车应设卸油时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并设置接地仪

《GB50156-2012》11.2.11


68

危险爆炸区域内的工艺管道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GB50156-2012》11.2.12


69

充电设施

户外安装的充电设备的基础高度应高于坐在地坪200MM

《GB50156-2012》11.3.1


70

充电设施与汽车通道相邻一侧应设置车挡或防撞桩。防撞桩高度不小于0.5米

《GB50156-2012》11.3.3


71

紧急切断系统

加油加气站应设紧急切断系统

《GB50156-2012》11.5.1


72

加油泵的紧急切断阀应能由手动启动的远程控制切断系统操纵关闭

《GB50156-2012》11.5.2


73

紧急切断系统应只能手动复位

《GB50156-2012》11.5.4


74

建(构)筑物

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站房及其它附属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GB50156-2012》12.2.1


75

加油场地宜设罩棚

《GB50156-2012》12.2.2


76

罩棚净高度不应小于4.5米

《GB50156-2012》12.2.2


77

建(构)筑物

罩棚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造

《GB50156-2012》12.2.2


78

加油岛高出停车位地坪0.15-0.2米

《GB50156-2012》12.2.3


79

加油岛两端的宽度不小于1.2米

《GB50156-2012》12.2.3


80

加油岛上的罩棚立柱边缘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米

《GB50156-2012》12.2.3


81

站房一部分位于作业区内,站房内不得有明火设备

《GB50156-2012》12.2.10


82

加油加气站内不应设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GB50156-2012》12.2.15


83

绿化

加油加气作业区不得种植油性植物

《GB50156-2012》12.3.1


84

卸油作业

油罐车进、出加油站或倒车时,应由加油站人员引导、指挥

《AQ 3010-2007》5.2.1


85

油罐车应停放于卸油专用区,熄火并拉上手剎车、于车轮处放置轮挡;并使车头向外,以利紧急事故发生时,可迅速驶离。

《AQ 3010-2007》5.2.2


86

卸油过程中,卸油人员和油罐车驾驶员不应离开作业现场,打雷时应停止卸油作业。

《AQ 3010-2007》5.2.3


87

向地下罐注油时,与该罐连接的给油设备应停止使用。

《AQ 3010-2007》5.2.4


88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AQ 3010-2007》5.2.4


89

卸油作业中,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视,并禁止车辆及非工作人员进入卸油区

《AQ 3010-2007》5.2.5


90

油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

《AQ 3010-2007》5.2.7


91

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

《AQ 3010-2007》5.2.7


92

卸油作业

油罐车熄火并静置15min后开始卸油作业

《AQ 3010-2007》5.2.8


93

卸油时按规定在卸油位置上风处摆放干粉灭火器

《AQ 3010-2007》5.2.8


94

在卸油过程中,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AQ 3010-2007》5.2.17


95

卸油口未使用时应加锁

《AQ 3010-2007》5.2.18


96

加油作业

加油岛上不得放置收录音机,电扇、延长线、冷藏设备等一般电器设备及其他杂物

《AQ 3010-2007》6.1.3


97

禁止使用绝缘性容器加注汽油、煤油等

《AQ 3010-2007》6.1.6


98

维修检修作业

维护、检修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AQ 3010-2007》8.1.1


99

进加油站区域内各类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

《AQ 3010-2007》8.1.2


100

维修作业应使用防爆工具。

《AQ 3010-2007》8.1.6


101

油罐清洗,应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专业公司依相关规定作业

《AQ 3010-2007》8.2.2


102

清罐油罐处,须设置施工标识,并严禁无关人员接近

《AQ 3010-2007》8.2.5


103

加油机维修之前要切断电源,摘下皮带轮上的皮带

《AQ 3010-2007》8.3.1


104

在加油站区域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AQ 3010-2007》8.4.1


105

动火时作业场所应增设消防器材,放置于施工处

《AQ 3010-2007》8.4.3


106

所有防静电设备、测试仪表及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AQ 3010-2007》8.5.2


107

维修检修作业

加油站之污油布存放桶应为金属制,并定期清理

《AQ 3010-2007》9.0.4


108

不可使用汽油作清洁工作

《AQ 3010-2007》9.0.6


109

加油站出入口放置“入口”、“出口”标志

《AQ 3010-2007》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