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转载:李华军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具有光化学活性,排放到大气中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质,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较大影响,一些行业排放的VOCS含有三苯类、卤代烃类、硝基苯类、苯胺类等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较大的危害。


工业是VOCs排放的重点领域,排放量占总排放量的50%以上,工业排放源复杂,主要涉及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等诸多环节,其中: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汽车、包装印刷、橡胶制品、合成革、家具、制鞋等行业VOCS排放量占工业排放总量的80%以上。工业行业VOCS排放具有强度大、浓度高、污染物种类多等特点,回收再利用难度大、成本高,是工业领域VOCS削减的重点。


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控制,VOCs管理基础薄弱,已成为大气环境管理短板,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迫切需要全面加强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




VOCs处理与控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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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二)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三)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四)深入实施精细化管控。各地应围绕当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根据O3、PM2.5来源解析,结合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和VOCs物质光化学反应活性等,确定本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兼顾恶臭污染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等,提出有效管控方案,提高VOCs治理的精准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典型VOCs废气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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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沸石转轮吸附、活性炭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VOCs浓度后净化处理;



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



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


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VOCs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VOCs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


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VOCs治理效率。




以汽车制造业为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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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以现阶段热门行业的汽车制造业为例,全面了解一下整车生产过程中产生VOCS的工艺环节以及治理设施。


整车制造主要工艺为冲压、焊接、涂装、总装,涂装工艺是产生VOCs的主要环节,包括电泳、喷漆、涂胶、烘干等过程均产生大量VOCs,工艺流程图及所产生的废气见下图:



汽车制造业涂装工艺VOCs主要来源是间喷漆和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喷漆废气利用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该装置以沸石为吸附介质,对有机溶剂吸附效率在90%以上吸附,旋转吸附轮自动旋转,以轮换吸附介质,并将已吸附溶剂的吸附介质轮转至脱附区)在110-120℃左右脱附,脱附后含有机溶剂气体进入天然气燃烧装置燃烧后达标排放;烘干废气经天然气燃烧装置燃烧后由15m达标,去除率能达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