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法则(The Heinrich 300:29:1 Model)

今天,向大家介绍在安全生产领域大名鼎鼎的海因里希法则(The Heinrich 300:29:1 Model)。


该法则由海因里希(Herbert William Heinrich)提出。基本思想是:在发生的330件事故中,有一件是死亡或手脚切断的重大事故(MajorInjury)29件是只需要紧急处置的轻伤害事故(Minor Injuries)300件是没有伤害的事故(Near Misses)。而在这300件无伤事故背后,是数以千计的不安全行为(unsafe acts )和不安全状态(unsafe equipmentor conditions)。当然,对于不同性质的工作来说,这个比率有所不同。但,这个法则的意义绝不只是数字本身,而是揭示了事故与伤害的关系:在重大伤害事故的背后,是众多的危险因素。我们所看到的伤害事故,永远是冰山的一角;从另一方面来说,大量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将会导致众多无伤、轻伤事故,最终必然导致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因此,要达到避免重大灾害事故的目的,减少和消除轻伤、无伤事故,必须发现、对策、消除各种细小的事故隐患、苗头。


提出这个概念的海因里希,1886年生于美国,卒于1962年。据说,早期作为机械工程师的学徒,后来成为助理工程师,之后加入一家保险公司(Traveler Insurance Company),并成为工程及检查部副主管。因此,后来有些人调侃他是卖保险的。但,实际上,作为具有资质的工程师,他曾担任纽约大学教授,讲授安全学20年之久。并且分别在1战和2战中,为美军的工程和安全领域服务。


海因里希各种理论的核心观点是:在类似事故的数量和严重程度之间,存在数字联系;安全事故的最基本原因是员工的不安全行为;降低职场伤害的总体发生频度将自然而然地降低严重伤害事故的发生。


但是,恰恰因为海因里希的这些观点,带给他巨大的争议。首先,海因里希通过数据说明,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是大多数伤害事故的原因。而不安全行为来源于作为人本身的缺点,如鲁莽、固执、轻率等先天缺点以及缺乏安全知识和技能等后天缺点。而这些缺点,又来源于遗传因素和人员成长的社会环境。这样,就把事故的责任过多地归咎于人,归咎于职场的从业员工。其次,很多学者对海因里希基本理论的基础,即他所观察、统计、研究的事故本身的存在性,表示疑问。


虽然有种种争论与话题,但大多数安全专家们还是公认,海因里希带给安全生产领域巨大的影响。真正应该成为大家所争论的话题的,是这种影响究竟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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