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模块大致可以分为输入模块,输出模块,输入输出模块,隔离模块,中继模块,切换模块,多线控制模块等类型。
输入模块用于接收信号输入,将输入的设备作为火灾报警系统的一部分,有些生产厂家称之为中继模块,根据输入信号的不同输入模块又可分为开关量输入和模拟量输入两种。开关量输入就是接收一个无源触点信号,通过该信号的输入接入到系统中,一般的输入模块可以用于接收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等等设备的报警、反馈信号;由于消防系统中各个厂家设备的通信协议有区别,所以不同厂家的设备要简单的联网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连接,目前市场上的输入模块有一种只可以接收常开信号输入,还有的经过参数的设定可以接收常开或者常闭信号输入,还有的双输入模块、多输入模块等等。输出模块用于控制某些设备的启停或者切换,不接收信号输入一般用于控制无信号反馈的设备,比如广播、声光警报器、警铃等等设备。输入输出模块在有的场合也称为控制模块,在有控制要求时可以输出信号,或者提供一个开关量信号,使被控设备动作,同时可以接收设备的反馈信号,以向主机报告,是火灾报警联动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场上的输入输出模块都可以提供一对无源常开/常闭触点,用以控制被控设备,部分厂家的模块可以通过参数设定,设置成有源输出,相对应的还有双输入输出模块、多输入输出模块等等。中继模块一般用于在系统通信距离过远的情况下,可以延长总线的通信距离,同时可以增强系统的抗干扰能力。隔离模块也称为总线隔离器,接在系统总线前端保护回路在发生短路等故障时,将后端连接的部分从系统中隔离,不致造成整个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故障部分线路修复后隔离器可自行恢复工作。切换模块是用于连接输入输出模块和大电流被控设备,起保护作用,其作用相当于继电器。多线模块有的场合也叫切换模块,用于连接多线直控点和被控设备。3.7.1 同一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集中安装在金属箱内。3.7.2 模块(或金属箱)应独立支撑或固定,安装牢固,并应采取防潮、防腐蚀等措施。3.7.3 模块的连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0mm的余量,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3.7.4 隐蔽安装时,在安装处应有明显的部位显示和检修孔。6.8.1 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6.8.2 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6.8.3 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6.8.4 未集中设置的模块附近应有尺寸不小于 100mm×100mm 的标识。使至少50个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动作状态(模块总数少于50个时,使所有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最大负载功能。3.1.5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 3200 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 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 1600 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1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 的余量。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 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3.1.7 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3.6.1 模块、火灾声光警报器、火灾显示盘等部件需要拆下维修时,应先切断控制器供电电源,并立即 更换上备品;没有备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否则该区域应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