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排查治理启动!附确定流程及排查方法
此次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排查治理确定流程及排查方法如下: 1 涉及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采用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在排查中,要收集企业与爆炸物有关的工艺过程资料、装置、设施周边情况等基础资料,根据最严重事故情景以及空气冲击波超压安全阈值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 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设计最大量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将企业内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作为一个整体,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在排查中,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企业周边人口数据、点火源统计等,合理确定评估单元,进行危险识别和泄漏场景识别,合理分析事故概率和事故后果,开展定量风险计算,根据各类防护目标的个人风险基准和社会风险基准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评估数据的选择务必客观、准确。 3 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18)、《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等标准规范,核查与外部道路、建筑和设施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防火间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