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一文读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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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

◆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凡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且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未及时申报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怎么报




关于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 申报主体:用人单位。
◆ 受理申报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
◆ 申报范围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之外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依然要申报。
◆ 申报类型: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年度更新

◆ 初次申报
  1. 新建的项目(企业)进行初次申报。

  2. 某些企业没有申报过的,均为初次申报。

  3. 刚注册的企业,还没进行任何申报记录时, 默认为初次申报。

  4. 如果登录账号是匹配到的老申报系统的档案信息,则不管之前有无申报记录,登录后,申报类型只能为:变更申报、年度更新。


◆ 变更申报
  1.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企业规模、行业分类、经济性质发生变化的;

  2. 主要产品种类发生实质性变更的;

  3. 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职业病危害因素大类)发生重大变化的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



◆ 年度更新
  1. 年度更新对象为初次申报已经通过,且距上一次申报间隔>11个月,超过第13个月视为不及时年度更新。

  2. 用人单位须每年对申报内容进行年度更新。更新内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情况、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职业健康检查情况等都可以进行更新。


◆ 申报周期
  1. 年度更新:申报间隔>11个月 ,<13个月(按照申报年度周期,不是自然年周期)

  2. 变更申报:新改扩建设项目,竣工验收30日内;其他项目,变化之日起15日内 。


◆ 申报证明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表(网上打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