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输配电线路作业现场可不单独设立工作负责人的有关要求

安规、两票细则有关规定

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5.3.8  工作票的使用。

5.3.8.1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 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在工作期间,工作票应始终保留在工作负责人手中。

5.3.8.2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小组负责人(监护人),并使用工作任务单(见附录 H)。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5.3.8.4  一条线路分区段工作,若填用一张工作票,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在线路检修状态下,由工作班自行装设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可分段执行。工作票中应填写清楚使用的接地线编号、装拆时间、位置等随工作区段转移情况。

5.5.3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作业人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2.《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线路部分)》

3.3.2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工作票。一个工作负责人在一天内负责两项及以上工作,须分别填用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应将后执行的工作票交给工作班中合适的人员保管,只有当先执行的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以后,工作负责人方可从保管工作票的人员手中换取后执行的工作票。

3.3.3  多班组在同一线路不同地段进行相同性质的工作,可共用一张工作票,也可分别使用工作票。

若一张工作票下设多个小组工作,每个小组应指定负责人,并使用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格式详见附录H)。工作负责人不得兼任小组负责人。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的小组负责人必须由具备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一式两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签发,一份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份交小组负责人执行。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由工作负责人许可。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交回电力线路工作任务单,向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结束手续。

3.3.4  第一种工作票,每张只能用于一条线路或同一个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供电线路或同(联)杆塔架设且同时停送电的几条线路。开工前,工作票中所列停电安全措施应全部完成。当一条线路上的全部检修(施工)工作所对应其他线路的停电安全措施需分阶段执行时,则应按各个阶段的停电措施要求分别填用工作票。

3.3.7  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工作,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工作票。

3.3.8  对同一电压等级、同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且依次进行的带电作业,可在数条线路上共用一张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

3.5.5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因故必须暂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详细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新工作负责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的变动栏内。原工作负责人和新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并告知工作班全体人员和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可将变动情况电话告知新工作负责人,由新工作负责人填明变动情况并填写姓名。

3.7.4  临时代替的工作负责人不得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


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

2.3.6  专业分包工程的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承包单位应派员监督。


4.《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施工作业票实施细》

3.2.3  一张施工作业票只能用于一个具体的施工作业项目,或者同一施工阶段的若干个连续施工作业工序。所谓一个具体的施工作业项目,系指在同一施工作业范围内进行的,由同一工作负责人有效控制或指挥完成的,作业性质相同或前后工序紧密相连、不宜分割的施工作业项目。一张施工作业票可用于同一班组、同一类型、相同安全措施、不同地点、依次进行的施工作业。所谓同一类型作业项目,系指在作业方法、步骤和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基本相同或一致的作业项目。如:同一班组采取同样的方法和安全措施依次进行的施工作业。




关于输配电线路作业现场可不单独设立工作负责人的相关规定

1.输电线路在采用专业分包进行基础施工作业时,由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工作负责人并办理施工作业票,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承包单位应派员监督。

2.在进行一基铁塔组立的施工中,需分出部分工作班成员对邻近已组立完成的铁塔进行检修消缺、工器具转场等分散小型工作任务时,可采取组立铁塔的工作负责人指派安全监护人监护的方式进行作业,其小型工作任务的作业内容和作业人员的分工管理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纳入组立铁塔的施工作业票中。铁塔检修消缺作业点无需再办理施工作业票,作业人员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作业。

3.在进行输电线路放线施工的作业过程中,放线区段内的各杆塔、交叉跨越点的监护、处理放线故障、通讯联络等工作点的工作班成员应纳入张、牵两场工作负责人统一管理,这种作业(监护)点无需再设置工作负责人和办理工作票(施工作业票)或小组工作任务单。

但其他作业项目,如:紧挂线、附件安装、索道及畜力运输、跨越架搭设及拆除等作业应单独设置工作负责人并办理相应的施工作业票(工作票)。

4.在进行输电线路小型分散、作业点人数少且安全风险小的检修维护工作中(如:瓷瓶清扫、铁塔维护性缺陷处理、拆除鸟巢、安装防鸟刺等),填用一张线路工作票(分区段的作业小组应填用小组工作任务单),在工作票(工作任务单)中明确各个作业点的安全监护人,各个作业点无需再填用工作票和工作任务单,作业人员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作业。

5.一条配电线路水泥电杆基坑人工开挖、电缆沟或环网柜基础施工作业时,可采取在可控范围内巡视监护控制多点同时进行的管理模式,施工负责人填用一张施工作业票进行作业,各个作业点无需再办理施工作业票,作业人员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作业。

6.一个配电台区内的低压网割接、改造、电能表更换、安装等工作,可由一个工作负责人领导下填用工作票(施工作业票)进行。各个作业点无需再办理工作票(施工作业票),作业人员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