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拆除作业存在哪些危险因素

11月5日,广东省佛山市一化工公司在拆除旧设备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化工装置的拆除具有拆除难度大、危险因素多等不利因素,为加强拆除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确保拆除施工能够顺利进行,相关企业及作业人员要提高警惕,避免发生事故。 火灾、爆炸。化工装置清洗、置换不彻底,装置内残留有易燃易爆物质或装置现场的可(易)燃物未清理干净,拆除动火时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中毒。装置现场或装置内的有毒有害物质未清理或未置换干净,个体防护用品未能有效穿戴,拆除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溅(溢)出,易造成人员中毒。
灼烫。灼烫可能来自两个方面:
一是装置内残留的酸、碱等腐蚀性化学物质;
二是在清洗装置过程中,大部分装置的清洗都要使用蒸汽,在使用蒸汽时操作不当或防护不到位,有可能被蒸汽烫伤。 高处坠落。拆除大型设备或在平台上、孔洞边、管道支架上作业时,防护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环境污染。装置停车后,遗留、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有可能发生跑气等环境污染事故。 除上述危险因素外,拆除过程中还可能存在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危险因素。 准备工作做什么? 装置拆除多为外包作业,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双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被委托方在施工作业前,应按照施工要求,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经委托方批准同意后(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双方必须认真对各自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作业前,委托方应对被委托方的施工负责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被委托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根据施工内容特点,双方应对相关作业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必须对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毒面具、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装置拆除中的各项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证(包括盲板抽堵、检修、动火、临时用电、动土、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各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作业。 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对需拆除的装置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施工道路应畅通无阻,照明应满足要求,确保设备和材料能够运输到位。 现场施工用电、用水、用气应能满足施工要求。 各类记录表格满足作业质量记录要求。 系统停车,介质置换完毕,并已办理交接手续。 施工现场警戒线设立完毕,安全监护人员就位。 防护用品穿戴正确,消防设施配置到位。
作业时注意哪些?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全员佩戴安全帽,自觉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标准,听从现场统一指挥作业,严禁盲目违章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严禁无证违法操作。
3.不得向大气或反应釜等设备容器内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
4.盲板的拆除管理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必须按拆除方案中的盲板流程图进行拆除盲板作业。拆除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拆。盲板的厚度必须符合工艺压力等级的要求。
5.凡在含有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取样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
6.装置拆除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7.拆除装置现场下水井、地漏、明沟的清洗、封闭,必须做到“三定”(定人、定时、定点)检查。下水井井盖必须严密封闭,泵沟等应建立并保持有效的水封。
8.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容器、设备、管线等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9.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且在打开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后方可进行作业。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必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所存乙醇、甲苯、原油、蒸汽、水完全处理干净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
10.设备拆卸后敞开的管口应严防异物落入,要有严密牢固的封堵安全措施。
11.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特别通行证)。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全,符合国家标准,按指定路线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12.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
13.遇有异常情况,如物料泄漏、设施损坏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相关案例
●2013年11月18日,江苏南通一化工企业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罐体爆炸事故,造成3人受伤。
●2011年11月19日,山东新泰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维修人员在拆除盲板时发生爆燃,造成15人死亡、4人受伤。
●2008年1月7日,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在拆除废旧化工原料储罐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本报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