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企业,设有安环部经理,他的上级是安环系统主任公司定的职务,现在应急管理局来检查,说“人员配制不符危化企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要求无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 请问危化企业是否一定要配置齐全安全副总、生产副总、技术副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必须具有分管生产、技术、安全的负责人,仅设置安环部经理不符合上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