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阀检验、维护保养的要求

1.《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GB/T37327-2019)

8.6.1 常压储罐用呼吸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8.6.2检验前应审查以下资料:
a )呼吸阀的产品型号、操作压力等级;
b )制造日期, 产品合格证, 安装日期, 竣工验收文件;
c )运行周期内的在线检查记录;
d )历次定期检验报告。
8.6.3检验前应明确检验项目及合格标准,并取得使用单位认可,使用单位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8.6.4呼吸阀的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开启压力、通气量和泄漏量试验等。
8.6.5呼吸阀的外观应无异常锈蚀、泄漏和杂物堵塞。
8.6.6呼吸阀的开启 压力、通气量和泄漏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 
(四)静设备的管理  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3. 《关于开展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企业应对储罐呼吸阀(液压安全阀)、阻火器、泡沫发生器、液位计、通气管等安全附件按规范设置,并定期检查或检测,填写检查维护记录。
4. 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4.3 设备安全风险评估
4.3.1 重点评估内容
1)评估储罐选型是否可以满足介质危险性的相关要求。
2)国内首次采用的储罐型式是否开展有效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3)评估储罐相关安全附件(如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阻火器、氮封等)的设置符合性、有效性及运行情况。
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四)加强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管理。对化学品罐区设备设施要定期检查检测,确保储罐管线阀门、机泵等设备设施完好。加强化学品储罐腐蚀监控,定期清罐检查,发现腐蚀减薄及时处理。确保储罐安全附件和防雷、防静电、防汛设施及消防系统完好;有氮气保护设施的储罐要确保氮封系统完好在用。
6.《SY 5225-2005_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第7.4.1.1条  储油罐呼吸阀、阻火器、液压安全阀的设置应分别按SY/T 0511、SY/T 0512和SY/T 0525.1执行。对安全阀每年至少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校验一次。
第7.4.1.2条  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底座应装设阻火器,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冬季每月至少检查二次,每年进行一次校验。阻火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呼吸阀灵活好用。液压安全阀的油位符合要求,油质合格。阻火器阻火层完好,无油泥堵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