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49条习惯性违章

1、一人开多部设备。

2、不发信号或信号不清晰就随意停开皮带、溜子等设备。

3、机电设备不按规定注油,注油时不用注油器。

4、用铁丝代替专用销子。

5、带电挪移电气设备。

6、不按规定试验各种保护装置。

7、接地板连接处用普通螺栓代替镀锌螺栓。

8、高压作业时,不使用绝缘用具。

9、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强行送电。

10、检修设备时开关不打到零位、不闭锁。

11、设备检修时,不挂接地线。

12、检修机电设备时,不执行停电挂牌,而约定时间或传话送电。

13、检修电气设备时,不使用瓦斯检测仪测瓦斯。

14、检修电气设备不验电放电。

15、打开接线腔、设备防爆盖试送电。

16、电气设备检修、拆、接火单独操作。

17、拆卸开关时,随意切割电缆。

18、通信、信号电缆与高压电缆混挂在一起。

19、用铁丝吊挂电缆。

20、带电整挂电缆。

21、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22、机电设备甩保护。

23、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继续运行。

24、机电设备失爆不处理。

25、电机启动不起来时,把开关整定值调大。

26、人员在电缆、电气设备上坐,卧。

27、井下带电电缆盘圈存放(采煤机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

28、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9、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在开关上开停。

30、疏通煤仓口时,不系安全带。

31、设备连接处的连接螺栓松动不及时紧固继续使用。

32、皮带跑偏不处理,别破板或锚杆运行。

33、皮带机尾无防护栏。

34、更换托辊不停皮带。

35、处理护皮、挡煤板、清扫器不停皮带。

36、皮带运行过程中清理皮带机尾或底皮带下的浮煤、堆煤。

37、使用非专用皮带运送物料。

38、做皮带接头不松跑车,用导链强行合口。

39、起吊设备使用不完好的吊具。

40、起吊设备不使用专用吊环,而挂在起支护作用的锚杆或桁架上。

41、起吊大链连接环未上螺栓。

42、起吊设备选用的手动葫芦载荷能力小于所吊设备重量。

43、起吊重物捆绑不牢固,重心偏移继续起吊。

44、起吊重物时,人员在重物下方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停留。

45、抬重型设备使用铁丝捆绑。

46、电、氧焊前未对作业区域洒水,并配备灭火器、洒水软管。

47、电、氧焊时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承接火星。

48、电、氧焊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未按要求留人看守。

49、氧焊作业时,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