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机电49条习惯性违章
1、一人开多部设备。
2、不发信号或信号不清晰就随意停开皮带、溜子等设备。
3、机电设备不按规定注油,注油时不用注油器。
4、用铁丝代替专用销子。
5、带电挪移电气设备。
6、不按规定试验各种保护装置。
7、接地板连接处用普通螺栓代替镀锌螺栓。
8、高压作业时,不使用绝缘用具。
9、不执行停送电制度,强行送电。
10、检修设备时开关不打到零位、不闭锁。
11、设备检修时,不挂接地线。
12、检修机电设备时,不执行停电挂牌,而约定时间或传话送电。
13、检修电气设备时,不使用瓦斯检测仪测瓦斯。
14、检修电气设备不验电放电。
15、打开接线腔、设备防爆盖试送电。
16、电气设备检修、拆、接火单独操作。
17、拆卸开关时,随意切割电缆。
18、通信、信号电缆与高压电缆混挂在一起。
19、用铁丝吊挂电缆。
20、带电整挂电缆。
21、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22、机电设备甩保护。
23、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继续运行。
24、机电设备失爆不处理。
25、电机启动不起来时,把开关整定值调大。
26、人员在电缆、电气设备上坐,卧。
27、井下带电电缆盘圈存放(采煤机或机组拖曳电缆除外);
28、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9、电气设备出现故障,在开关上开停。
30、疏通煤仓口时,不系安全带。
31、设备连接处的连接螺栓松动不及时紧固继续使用。
32、皮带跑偏不处理,别破板或锚杆运行。
33、皮带机尾无防护栏。
34、更换托辊不停皮带。
35、处理护皮、挡煤板、清扫器不停皮带。
36、皮带运行过程中清理皮带机尾或底皮带下的浮煤、堆煤。
37、使用非专用皮带运送物料。
38、做皮带接头不松跑车,用导链强行合口。
39、起吊设备使用不完好的吊具。
40、起吊设备不使用专用吊环,而挂在起支护作用的锚杆或桁架上。
41、起吊大链连接环未上螺栓。
42、起吊设备选用的手动葫芦载荷能力小于所吊设备重量。
43、起吊重物捆绑不牢固,重心偏移继续起吊。
44、起吊重物时,人员在重物下方或吊臂下方或重物运行前方停留。
45、抬重型设备使用铁丝捆绑。
46、电、氧焊前未对作业区域洒水,并配备灭火器、洒水软管。
47、电、氧焊时未使用不燃性材料承接火星。
48、电、氧焊完毕未及时清理现场并再次洒水,未按要求留人看守。
49、氧焊作业时,氧气、乙炔瓶放置安全距离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