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流程与要点
转摘,
二、建设项目常见的环保问题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中,环保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全面有效,是否符合实际等,是一块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具体工作中我们经常碰到如下问题: 环评审批的总量太少,严重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环保措施不具备可行性,预设的效率太高无法实现 环评列出原辅材料太少,实际用到的很多,导致批建不符 应急预案要求挖消防废水收集池,但是租赁场地不可行 排污许可的许可排放量与企业实际状况不符,难以满足许可证要求 验收时环保措施的减排效率不满足环评要求,超许可排放量,不具有可行性 --- --- 以上林林总总,都是严重影响企业生产和运行的点。本文试图从合规与风险管理的角度,提出环保三同时过程需要关注的要点。 三、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定义 法规并未明确定义什么是“建设项目”,本文所指的建设项目特指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暨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 “环保三同时”特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实施)第十五条的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环保手续办理的角度,三同时的关键节点其实是两个,暨: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将建设项目的周期切割为三个阶段。 实操层面,“环保三同时”中环评对应设计;验收对应着投产;施工环节在制度上没有强制的环境管理手段,原环保部曾经力推的环境监理目前未对所有的建设项目提出要求,仅限于纳入环评及审批要求的部分大型化工项目,或是占地大、生态影响高的生态类项目。 尽管行业内普遍认为运营期的起始是以完成环保验收为起点,但是个人坚持认为是申领到排污许可证之后计。其中的逻辑请读者仔细琢磨,就像环评审批后你可以建,你也可以不建,但是性质上已经是“现有项目”而不是“新建项目”;许可证申领后才能合法排污,你也可以不排,但是运营期就是可以排污的阶段。环保验收在本质上已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已不能视为一个独立的阶段,具体的论证请见“验收会取消吗?——竣工环保验收的逻辑Bug”。 四、环评阶段关注的要点 1 项目准入要点 ● 能耗准入:基于碳排管控的需要,目前“两高”项目在落地之前需要获得“路条”,一般针对重污染行业的年消耗2000t标煤以上的项目。 ● 规划准入: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定位,以及规划环评的要求。 ● 产业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地方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等文件,分析项目类型是属于限制类、淘汰类还是允许类。 ● 风险管理: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恶臭物质、剧毒物质、重金属排放项目等,明确区域的准入要求。 ● 三线一单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将对项目的准入提出的具体要求,一般包括:空间布局管控、产业准入、产业结构调整、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治理、能源领域污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农业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防控、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地下水资源利用、岸线资源保护与利用等。 ● 其它地域性的规划,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确立水资源利用上线,妥善处理江河湖库关系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坚守环境质量底线,推进流域水污染统防统治建 全面推进环境污染治理,建设宜居城乡环境 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对,严格管控环境风险 创新大保护的生态环保机制政策,推动区域协同联动 2 环境敏感性关注要点 项目的选址是否靠近周边环境敏感区(人群聚集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的水体); 是否需要开展土壤地下水的调查,了解所在地块的土壤环境现状,特别针对历史上已开发过的场地,租赁场地等情形。 3 环评文件关注要点 原辅材料描述是否全面。原辅材料的全面与否是把双刃剑,缺失了后期不好增加,太全了文字工作繁杂。如果涉及的种类实在太多,无法全面描述,则需要将所属类型明确,并在评价时选择环境影响最大的一类代表分析(毒性、挥发性等); 主要设备清单是否全面。设备清单的完备与否是把双刃剑,不能太全也不能不全,缺失了后期不好增加,关键的设施设备需要明确,与产污不相干的一些小设备可以忽略; 生产工艺和产污环节要明确。基于工艺过程,从投料方式、输送过程到预处理、反应过程,一直后面的蒸馏萃取等分离过程,到包装存储和运输等,围绕生产工艺的全过程全流程,描述污染物的产生形式,产生量,收集和处理方式等; 污染物的收集和治理措施要明确。特别要兼顾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将活性炭、光催化、等离子等治理措施的处理效率描述过高,而影响后期的验收和运营; 排放限值和排放标准是否合理。由此计算的污染物排放总是否有可操作性且兼顾了可持续发展。总量是“粮票”,拿少了后面会很“难受”,排污许可证也会据此为依据来核发,从而影响正常运营。 排气筒能否尽可能合并。排气筒合并可大大降低未来的监测和验收费用,从而大大减少台账记录和管理成本。 固废与危废的种类与类型界定是否合理。是否将具有“资源属性”的定义为废物,限制了资源化和循环经济的需求,是否将副产品定义成了固废,增加了企业运营成本。 是否需要挖消防废水收集池。基于项目的性质来确定是否需要设置事故池/消防废水收集池。 企业的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兼顾消防、安全、紧急疏散、下风向环境影响,以及厂界噪声达标考虑等等。 隐蔽工程和防渗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对于重点区域(罐区、埋地管线、生产区域和废液存放场所等)提出了合理的防渗要求。 环评提出的污染排放的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是否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