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第三方机构服务安全监管借鉴
英国第三方机构起源于从事检测检验和认证服务的劳埃德船级社(LR),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自20世纪80年代末,英国认证机构英国标准协会(BSI)即开展了品质管理认证。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曾赴英国专门就如何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参与和服务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为期21天的培训考察。期间,培训团系统听取了英国职业健康安全第三方机构运作方式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授课;考察了英国安全委员会、英国保险员协会、安全评估联合会等多家社团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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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的特点
■ 数量多
作为一个有6700万人口的国家,英国目前就有1000多家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组织(第三方)与英国健康安全执行局(HSE)合作。
■ 体系健全
英国第三方机构业务范围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所有行业领域,并且大都是非盈利组织,主要提供健康安全方面的立法和政府决策咨询、业务交流、洽谈合作、技术研发、安全培训、检测检验、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等,真正实现了第三方全方位服务于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
■ 运行规范
英国第三方机构是市场作用下的产物。政府基本不干预第三方市场,也没有行业资质准入等硬性规定,主要靠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约束,有的机构一旦弄虚作假,将可能付出身败名裂、终身禁入的风险代价。
■ 能力较强
英国的第三方机构运用专业技术来细分和占有市场,专业化特点极强,这也是英国第三方机构众多的主要原因。他们在某一专业领域,严格执行欧盟标准,建有国际化的检验测试实验室,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精密仪表、完善的自动化检测手段和高素质的专家人才队伍,实现业务服务与国际化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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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险
英国保险机构是社会第三方机构的重要分支。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保险,英国称之为建立在合同用工基础上的“雇主责任险”,其范围包括我国的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主要特点如下:
■ 法定强制保险
英国1969年颁布的《雇主责任法案》及1974年颁布的《工作健康与安全法案》等明确规定:雇主必须购买雇主责任险,必须在显要位置公布保险凭证,如果雇主没有投保将会面临最高每天2500英镑的处罚。
■ 主导地位突出
雇主责任险在英国保险市场中约占1/3的责任保险业务,是保险业最发达、规模最大和领域最广的险种,整体投保率超过90%,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投保率近100。英国的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当年全国GDP的比率)近13.2%,而我国仅为3%左右,具体到雇主责任险、安责险则更低。
■ 覆盖范围广
雇主责任险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规定只有企业为自雇(仅有自己本人1名雇员)或雇员仅为家庭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投保。其保费厘定,主要参考所处行业、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雇员数量以及以往的理赔记录。各行业、各企业的费率差异较大,其中企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是保险公司定价的重要因素。
■ 保险额度高
英国法律规定,投保单位责任限额至少500万英镑,但为降低风险,实际投保单都超过1000万英镑。同时规定,事发后保险公司应当将赔款100%支付给雇员,不能够设置限定条件或免赔额,特殊情况按合同约定。英国每年用于雇主责任保险的赔款约15亿英镑,98%的雇员都能得到赔偿。
■ 风险管理功能强
英国大型保险机构通常会专门设置防灾防损或灾害研究部门,依靠庞大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团队及较成熟的技术,有效化解保险经营风险,直接或间接地帮助企业杜绝或减少事故风险,达到事前预防的目的。同时,英国还专门成立了法律授权的“雇主责任险追踪办公室”,加强信息采集、审查合同条款、协调矛盾纠纷,帮助企业维权和加强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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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当前,发挥第三方社会机构作用已成为共识。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第三方机构,有以下启示与建议:
■ 加快培育发展
通过政策引导、立法保障,制定相应的法规标准,积极培育为安全生产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安全监管机构,结合职能转变,重点抓好两方面:
一是立法与执法,制定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具体化的“安全生产法典”,逐步从监管向执法转变。这既可达到依法执法、“尽责免责”的目的,实际上更是强化安全法治的迫切需要。
二是培育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分布不同行业领域的“第三方”,使之成为参与市场管理的主体,承担原来政府管理的市场化行为。
■ 明确推进重点
一是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由安全监管部门所属的有关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壮大实力,参与竞争。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形成第三方机构服务市场。
三是对专业化的检测检验、风险评估、安全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验收、“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等,都可交由第三方开展。
四是对于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如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具体事项,可借鉴国务院聘请第三方开展《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评估的做法,探索由相关第三方进行,公平公正反映情况和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办法。
■ 改革管理方式
一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下放由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管理的有关第三方机构的审批。如,可研究取消有关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的甲、乙级资质的分类和审批,建立完善“规则”之后,放手交给市场自主选择。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发展若干行业领域性社团组织。如,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协会,推进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优化组建安全培训考试协会(中心),强化社会培训机构的行业自律;同时,对目前的安全生产领域协会、学会、中心等机构进行规范,加强指导协调,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三是按照“谁需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明确安监部门和第三方机构的事权,保证第三方的公正性。
■ 加快推进安责险
相比之下,我国的安责险尽管开展了近10年,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其作用远没有得到发挥。由于安责险不是强制险,要多从政策支持引导方面做好“鼓励”的文章。如,加快风险抵押金向安责险的过渡转换,明确建立预防控制费用,规范投保和保险行为、投保费用计入安全费用、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发挥撬动激励作用、成立安责险跟踪办公室加强统计分析和帮助企业维权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劳动保护》丨摘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