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分隔措施

一、防烟分区面积的划分

防烟分区的最大允许面积,当空间净高 小于等于 3.0 m 时,不应大于 500m² 当空间净高大于 3.0 m 、小于等于 6.0 m 时,不应大于 1000 m²;当空间净高大于 6.0 m、小于等于 9.0 m 时,不应大于 2000m²。

设置防烟分区应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1.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结构梁等划分;

2.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规范要求;

4.采用隔墙等形成封闭的分隔空间时,该空间宜作为一个防烟分区;

5.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 10 %, 且不应小于 500 mm , 同时应保证疏散所需的清晰髙度;最小清晰高度应由计算确定。

6.有特殊用途的场所应单独划分防烟分区。


二、防烟分区分隔措施

1.挡烟垂壁

挡烟垂壁是用不燃材料制成,垂直安装在建筑顶棚、横梁或吊顶下,在火灾时能形成一定的蓄烟空间的挡烟分隔设施。

挡烟垂壁常设置在烟气扩散流动的路线上烟气控制区域的分界处,和排烟设备配合进行有效排烟。其从顶棚下垂的高度一般应距顶棚面 50 cm 以上,称为有效髙度。当室内发生火灾时,所产生的烟气由于浮力作用而积聚在顶棚下,只要烟层的厚度小于挡烟垂壁的有效高度,烟气就不会向其他场所扩散。

挡烟垂壁分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固定式挡烟垂壁是指固定安装的、能满足设定挡烟高度 的挡烟垂壁;活动式挡烟垂壁是指可从初始位置自动运行至挡烟工作位置,并满足设定挡烟高度的挡烟垂壁。

2.建筑横梁

当建筑横梁的高度超过 50 cm 时,该横梁可作为挡烟设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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