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十不准”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3.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未放稳梯凳就作业。
  4.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5.不准无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开挖基坑、沟槽。
  6.不准使用安全装置不齐备的机械(电气)设备。
  7.不准未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8.不准扒车代步或走道心、枕木头。
  9.不准在钢轨、枕木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10.不准不了望就穿越线路,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严禁抢越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