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氢氟酸在重大危险源临界量上的判定方法

转载。高永宜。

背景




近期在一个日常的安全工作交流中,发现有些石油化工界的安全同行们对不含水的氟化氢和含水的氢氟酸溶液在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判定方面有一些争议。有的专家认为该物质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1吨,有的专家说它的临界量是50吨,甚至有人跟人工智能沟通后,AI给大家分享的答案也是1吨。那么到底应该是多少呢?

法规依据和判定流程




带着这个问题,下面我先简单梳理一下判定流程如图1所示。针对企业内的生产,使用或储存的化学品,我们该如何准确的判断该危险化学品:它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应辨识的物质?如果是,它的临界量是多少。


1、首先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中,看看该物质的名称或其CAS代码是否在这份表格内,如果在,即可根据该物质允许的临界量进行对比判定。


2、其次如果GB18218-2018表1没有该物质,接下来根据GB3000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判定该物质在健康危害是否为急性毒性的物质,或者其物理危险特性是否为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休、易燃液体、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自燃液体和自燃固体、氧化性固体和液体、易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11种物理危险的一种。如果是,则确定其为重大危险源应辨识的物质,同时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的临界量来进行对比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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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重大危险源化学物质及其临界量判定流程图


氟化氢(无水)临界量的判定




针对氟化氢这个案例,网上专家们的意见还不能统一,下面笔者结合曾在氟化工行业工作过的经验,包括对氟化氢有一些粗浅的认知,跟大家一起探讨和分享我的判定依据和方法。


基于氟化氢的应用特性,我们在氟化工行业内一般有:工业无水氟化氢和工业氢氟酸(含水的氟化氢)(也称为氢氟酸)。故而大家在讨论的过程中,甚至AI在参与交流时,都可能混淆了其无水和含水的两种不同特性。


先确认工业无水氟化氢(HF)的临界量,按照GB/T7746-2023《工业无水氟化氢》的标准,其合格品的氟化氢含量至少要达到99.97%,我们先熟悉一下无水氟化氢的特性,通过参考某国际生产商的SDS如下截图2,无水氟化氢常态下是一种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易溶于水、与水互溶形成氢氟酸,它的CAS号是7664-39-3。因此按照上面图1列出的流程,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很快确定其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为1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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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工业无水氟化氢的SDS中的部分参数


氢氟酸(含水氟化氢)临界量的判定




接下来判定含水氢氟酸的临界量,当氟化氢加入水后,我们通常称它为氢氟酸,参阅某国际生产公司该产品的SDS,其部分特性如下图3所示。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其化学和物理特性发生了很大变化,常温为液态,无色,强酸性,沸点跟水接近。


图片微信图片_2025-11-09_141904_229.png图片图片 图3 工业无水氟化氢的SDS中的部分参数


1. 按照GB/T7744-2023《工业氢氟酸标准》的标准。按其应用,目前国内有两大类工业级的氢氟酸,按其浓度有五各级别,分别是30%、40%、50%、55%和70%,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工业氢氟酸标准的应用及其浓度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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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为危险化学品,其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在GB18218中没有给出具体数值。但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相关规定,不同种类的危险化学品会有不同的临界量标准。我们先依据上面的判定流程,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经查该表85种物质中含水的氢氟酸不在其中。然后我们再按照图1的辨识流程,来判别含水的氢氟酸是否属于健康危害为急性毒性的物质,或者是否属于物理危险为爆炸物、易燃气体、气溶胶、氧化性气体、易燃液体、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自燃液体和自燃固体、氧化性固体和液体、易燃固体、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11种物理危险中的一种。


根据企业公布的SDS如上图3所示,我们可以看出15%-40%浓度的氢氟酸经皮的急性毒性都是类别1,同时对照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如下表2,也列明了其经皮的急性毒性是类别1,经口急性毒性是类别2。根据GB18218中的要求,我们需要参照急性毒性类别1来确定它的临界量。尽管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没有具体列出不同浓度的氢氟酸,但参考《工业氢氟酸标准》以及企业公布的SDS,笔者从法规层面的推断,该处的氢氟酸至少包含浓度30%及以上的所有类别的氟化氢水溶液。


表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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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企业SDS提供的数据来看,我们还无法直接看出氢氟酸的LD50/LC50数据,因此本次的探讨,不能依据《化学品分类标签规范 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30000.18-2013)确定含水氢氟酸的毒性危害类别。


3. 接下来我们按照前面确定的判定流程图,同时依据下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来确定其临界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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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前面讨论的浓度在30%及以上氢氟酸的急性毒性数据:“急性毒性-经口,类别2;急性毒性-经皮,类别1”。因此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表2,可以看出氢氟酸的急性毒性,在重大危险源辨识表中应符合J2的危险性分类及说明。因此氢氟酸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的临界量应为50吨而不是1吨。


讨论与总结




根据上面的讨论,大家可以看出:无水氟化氢的重大危险源临界量是1吨,目前确认30%甚至15%(基于某国际公司的SDS数据)以上浓度的含水氢氟酸的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是50吨。而对于低于15%浓度以下的氢氟酸目前没有数据来说明其危险类别,当氟化氢作为一个特殊的化学品,即使在稀释后的低浓度氢氟酸,由于其容易进入皮肤而腐蚀肌肤并与的肌体内骨骼进行反应的特性,大家对其日常的生产量、使用量或储存量一定要严格控制。


我们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质,对容易构成危险化学品的重大危险源,一定要认真辨识和确认,这样可以避免或者控制事故发生的后果。上述的探讨,如有不妥之处,欢迎指正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