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防火对策研究
内容提要: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关系到文物安全和人员安全,造成文物古建筑存在火灾隐患的根本原因是其本身的特性与管理过程中的疏忽,一旦引起火灾,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本文首先对文物古建筑的火灾因素和火灾原因进行归类分析,其次探讨了古建筑的防火对策,并由此总结了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关键词:古建筑物 火灾预防
文物古建筑在历史文化遗产中占据主要的位置,代表着国家的文明,也是民族智慧的体现。文物古建筑不但记录着社会与文明的历史轨迹,也为未来的发展指引方向。而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历来是消防工作的难点之一。纵观多年来的文物古建筑火灾事故,多是因为古文物建筑本身的特性与其管理不当导致的,同时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1.火灾危险因素
1.1 结构性因素
绝大多数的文物古建筑都是由木材搭建的,在经过历史长河的洗礼之后,其木质损伤严重,较普通自然干燥的木材来说,其含水量更低,几乎为干材。除此以外,古文物建筑多采用柏木、松木、樟木等优质木材搭建,这些木材含有大量的油脂,同时建筑物表面也被人工涂抹了油漆或涂料,且部分古建筑中的一些木材已经腐朽,木质疏松。古建筑的屋顶覆盖严实紧密,一旦发生火灾,内部的烟气与热能难易散发,温度快速积聚,迅速引起“轰燃”现象产生。加之柱、梁屋顶等构件,其耐火极限也不符合目前的规定,若核心构建被点燃就犹如架满了干柴的炉膛,危害整座建筑的存亡。
1.2 火灾负荷因素
大多数古文物建筑都选择木材作为其建筑原料,基本上每平方米有1立方米采用了木材进行建造,不符合当前的火灾负荷,因此,古建筑的防火等级较低, 如果不注意,可能会引起火灾。 总而言之,缺乏耐火性是古代文物火灾隐患的主要原因之一。
1.3 扑救困难因素
1.3.1 文物古建筑在设计建造上存在的先天缺陷
古建筑受当时建筑艺术的局限性影响,并没有明确的防火要求。一些古建筑使用“四合院”和“学院”作为其庭院的布局,缺乏有效的防火空间,假设院内的火灾引起火灾。 在没有及时救援的情况下,在热辐射,热对流和热传导的影响下,将“在城门大火, 在池中煨”,大火将迅速蔓延到邻近的建筑物,形成“火灾和燃烧营地”的局面。 绝大多数的建筑之间缺乏足够的空间,因此不易设立消防通道等防火建筑,为火灾的救援活动增加了难度,同时对防火人员来说也是严峻的挑战。
1.3.2 燃烧速度快,温度积聚迅速
对于木材搭建的建筑物来说,其火灾的黄金扑救时间为15~20分钟,超过这个时间之后将会导致大面积的燃烧。因为古文物建筑存在的时间比较久远,其木材的质量就会下降,会出现裂痕、腐蚀等现象,其含水量也极低。加之,建筑部分构建是以拼接的形式存在,在火灾发生的时候,拼接的缝隙就加快火势的蔓延。除此以外,古建筑屋顶的结构相对较大,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温度不易分散,易造成轰燃,加剧火势。
1.3.3 烟雾生成量大
在通常情况下,木材燃烧生成的烟雾是其体积的300倍。假设面积庞大的古建筑发生火灾,其烟雾生成的数量将难以预计,这为消防人员的扑救行动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因此提也升了火灾的扑救难度。
2.发生火灾原因
2.1 生活用火
烹饪、取暖与照明是生活用火的主要形式,大致有30%的古建筑火灾都是由于生活用火使用不当引起的。一些单位在古建筑内设置了餐厅、茶座等场所,其生活用火很不规范,存在大量火灾隐患,极易发生火灾。
2.2 电气火险
据统计,大约有40%的古建筑火灾是由电气造成的,线路老化、维修不及时、长时间使用大功率电器、热源与可燃物之间缺乏安全距离、在建筑中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电路等是导致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
2.3 宗教活动用火
寺庙是古建筑中较为特别的一类,因为是民间进行宗教信仰活动的核心场所。香火在宗教活动中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蜡烛、油灯、供龛上植物油灯的使用,都会为古建筑带来一定的火灾隐患。经过调查得知,超过20%的古建筑火灾都是在寺庙等场所发生的。
2.4 雷击起火
雷击起火也是造成古建筑火灾的原因之一,其比重约占10%。由于古建筑的体型较为庞大,多建于高处,加之其木材干燥,因此在雷电天气容易引起火灾。
2.5 其它原因
木材闲置时间过久,高温引起自燃、年节烟花、爆竹的燃放、随意丢弃未熄灭的烟头、蓄意纵火等也会导致古建筑的火灾。
3.古建筑防火对策研究及措施
古建筑防火应树立“标本兼治,重在长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规范化治理工作,面对古建筑的一系列消防安全隐患,一定要贯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合理有效的进行古建筑物的消防管理工作,必须要提升管理团队的执行力,拟定有效的预防政策,采取合理的消防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古建筑遗留的疑难问题,保护我们的文物财富。
3.1 火灾风险评估
对于古建筑的火灾风险评估工作来说,调查是其工作展开的首要环节。目的在于测定古建筑的火灾危险等级,涵盖鉴别火灾隐患、重大危险源,熟悉水源情况、消防设施是否完善等一系列因素。火灾风险评估主要是针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详细的检测与评估。使用危险等级分析法,从古建筑构成研究、可燃物储存、工作人员数量、文物价值、水源分布、消防措施等角度进行评估工作。旨在分析出火灾隐患的分布,并有针对性的做好防火措施,在火灾发生的第一时间得到有效的扑救,并拟定可行的灭火救援预案。
3.2 改善消防设施
对于古建筑,必须保持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防火间隔距离。 但是占地面积较大的建筑不易进行防火间距的设定,因此需要在保护建筑自身结构的条件下,设立防火墙、水幕等防火装置。 除此以外,在保护古建筑自身结构的基础上,应当设立消防应急通道,保证火灾发生时救援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火势;创造消防水源,在城市间的古建筑,应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在每座古建筑外安装室内外消火栓;在离市区较远的古建筑或坐落在丘陵上的古建筑应修建消防水池(消防井),满足无市政管网供水情况的消防用水;安装先进的消防设施,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古建筑的实际情况选择的探测器种类和安装方式,安装必要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
3.3 简易阻燃处理
因为古建筑的独有性质,不易改变古建筑的防火分区(分隔)、疏散路线与建筑结构,从文物保护和宗教信仰的角度来看,寺院改建基本无法完成。因此,本人认为古建筑防火技术的重点是对自身环境的改善比如对古建筑内部的易燃饰物材料采取必要的阻燃措施和防火处理,可以选择使用防火涂料、防火油漆进行简易处理;使用不可燃材料将房间隔开,利用阻燃剂对寺院的纺织品进行防火处理,悬挂物在维持色泽和质地的前提下做阻燃处理等重要措施,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大的文物古建筑,适当采取防火墙和防火门将其隔成多个防火分区。降低火灾负载、提升建筑耐火等级,从源头上遏制火灾的发生。
3.4 “一室一队伍”建设
积极探索推进文物古建筑的“一室一队伍”建设。(在每个文物古建筑设置1处办公用房、5类办公设施,成立1个由公安民警、驻寺(文物建筑)干部、消防监督员、文物建筑工作人员组成的四人小组)帮扶指导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和人员的消防培训,重大活动期间蹲点看护;明确文物古建筑管理干部消防安全职责,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工作日志”内容;有条件的可修建1座消防水池,配备手台机动泵、灭火器等11类灭火器材,满足初起火灾扑救需求;分级别、标准组建1支不少于10人的志愿消防队,定期组织开展灭火技能训练和疏散逃生演练,发生火灾第一时间疏散人群、实施初期处置。同时建立健全僧尼、宗教活动、文物场所人员的信息库,指导、支持古建筑单位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各岗位人员消防工作职责,督促场所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每月开展防火检查,并在宗教活动期间开展针对性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5 用电用火改造
根据前面分析电气火灾占文物古建筑的百分之40,所以规范此方面将成为重中之重。由于文物古建筑地位特殊、多级分管,可采取协调宗教、统战、旅游、城建、发改等部门筹集整改资金,进一步规范文物古建筑电气线路敷设,逐步将殿堂、僧舍等部位的电气线路使用金属管或者PVC塑料管进行穿管敷设。采取简易、必要的防范措施:如人员离开殿堂或者僧舍时关闭电源总闸;在规定地点和位置燃灯、点烛、烧香、焚纸、煨桑,指定专人负责看管;神佛像前的“长明灯”设固定的灯座,把灯放置在瓷缸或玻璃缸内;所有的香、烛、灯火远离帐幔、幡幢等可燃物;除“长明灯”在夜间有人巡查外,香、烛在人员离开前熄灭;在一些重要场所、部位设置禁火标志;逐步将酥油灯等明火搬出殿堂,设置集中燃灯祈福区域,全面规范寺院用火用电。同时,针对寺院用电的安全隐患,推广使用LED 、光纤光源安全照明技术,其超高亮度白光、穿透力强、亮度高、节能、寿命长、故障率低的特点能够有效减少寺院建筑安全照明的隐患。
3.6 “户籍化”管理
加大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的力度,提升管理人员的执行力与预防意识,确保火灾防范方案的严格执行。推行古建筑单位及活动场所,建立古建筑单位微信联系平台,定期对派出所民警、管理干部、专职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业务指导、情况通报和常识普及,每日推送消防提示信息,实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传授解惑、工作交流、安全提示”的作用;依托“物联网”技术,研发建设寺院消防安全管理视频监控系统,收集、绘制寺院消防设施、周边资源等各类信息,接收火警信息,第一时间调派警力处置火警,将以往手段单一、事后“亡羊补牢”式的被动式管理升级为信息化式的高效能管理模式。 文物古建筑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参照我国有关法律文献,组建消防安全治理团队,任命单位法人为消防安全负责人,明确管理制度。除此以外,也应当重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工作,提升大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火灾的救援能力。并且进行要根据季节、节日等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在旅游旺季,古建筑游客数量增加的时间段,针对建筑内实际状况拟定相应的应急疏散预案。
3.7 宣传培训先行
文物古建筑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差,没有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因此对古建筑的管理人员消防知识的宣传培训异工作异常重要。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培训考核,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录音、标语、专栏等宣传工具,多种方式增强人员及周围农牧民的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通过不断强化古建筑单位管理人的水平,从而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缓解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远水难救近火的矛盾。
四、 建章立制抓管理
4.1 提高认识,建章立制
4.1.1 教育培训
加大消防安全知识与古文物建筑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提升古建筑管理人员与民众火灾预防的意识。除此以外,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活动,使管理人员意识到消防安全工作重大意义,了解到防范火灾发生的措施与学习到火灾救援和灭火的技能。
4.1.2 明确责任
文物古建筑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与《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的相关条例,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团队;依照单位的实际状况,构建与优化消防预案与消防治理政策;积极协同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的进行,实行安全责任制的制度,保证各项消防措施的切实执行与落实。
4.1.3 设施建设
如果古代文物建筑处于开放区域,就必须建造一个消防储水箱,配备水箱,水桶和沙子进行灭火。 在不破坏建筑物的基础上,建筑单元需要在核心建筑物内安装火灾报警器,如自动火灾报警器和自动灭火器。
4.2 用火管理
4.2.1 炊事用火
在炊事用火方面,需要重点关注炉灶的位置与筑造。灶房必须与文物聚集的储藏室与古建筑保持安全的消防间距,炉灶周围不可堆积易燃物品,需要与依然建筑留有安全距离。另外,炉灶应选用耐火的材料进行建造,内壁应当严密。在使用时保证有人实时看管,做饭时油汤不宜过满,防止浮油过溢引起火灾。
4.2.2 照明用火
在使用照明火源时,不可与易燃物过分,需要在火源外部设置防火的灯罩。在进行照明时,远离易燃物品,使用后及时清理油垢。添加灯油时应将灯火熄灭。
4.2.3 取暖用火
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均会采取火炉、手炉、火盆等明火的方式进行取暖。因此在使用该类取暖措施的时候,需要添加隔热层,避免明火与地板、被褥等易燃结构直接接触。
4.2.4 禁止在古建筑区燃放烟花爆竹等。
4.3 明火管理
寺庙、道观等宗教活动进行密切的古建筑场所,通常会设有香炉、蜡烛、长命油灯等装置。在香客数量上升时,火源的数量也在上升,因此出现火灾的几率也在攀升。针对该类情况,提升管理力度势在必行:
4.3.1 使香客与大殿保持距离,在殿外设置焚香专区,并保证有工作人员实时看管,做到人离火熄。定时对焚香专区进行清理,降低火灾发生的几率。
4.3.2 严禁明火入殿,烧香点蜡必须在焚香专区进行。
4.3.3 使用其他安全的物品代替点火蜡烛。
4.4 加强电气火灾的预防
4.4.1 增强电气工程安装、施工的管理
加强审批流程的严密性,聘请可靠的电器工程部门进行相关作业。在供电单位与消防相关部门批准后,再通电使用。
4.4.2 照明灯具不得选用日光灯、水银灯,需统一使用不超过60瓦的白炽灯泡。
4.4.3 古文物建筑群内的所有照明电器,统一在室外设立开关,保证人离电断。不可选用铜丝、铁丝、铝丝等其他金属代替。除此以外,保证照明装置远离易燃物品。
4.5 雷击预防
古建筑均应设有防雷设施,并要及时进行维护检查与保养。
首先,需要在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检查防雷设备是否损坏,若有损坏,需要及时维修或更换。其次,查看接闪器有无因雷电发生熔断或破损。最后,测量接地设备是否发生改变,电阻和电阻值超过10欧姆时,应当对接地系统进行细致的检查。
4.6 开设防火线
需要在文物古建筑周围设置防火隔离带,同时在第一时间内清除古建筑内与周边的易燃物品,避免在周围发生火灾时殃及文物古建筑。
4.7 设置消防标志
文物古建筑管理部门应到在游客聚集与核心建筑部分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提醒游客禁止携带易燃物品入内,以减少火灾发生的风险,保证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总而言之,文物古建筑是民族智慧与汗水的结晶,是历史文明的见证,保护其消防安全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们需要与时俱进,采用更加适宜、科学、合理的方式来进行古文物建筑的防火工作。同时落实政府领导、齐抓共管、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基本要求,确保文物古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略)
原文发表于《消防界》杂志2018年18期,内容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