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发电厂审批流程
明确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政府对该项目的政策意见及支持承诺
——明确项目投资模式(BOT/BOO)及政府补贴政策
——落实项目选址、工艺路线及处理规模
——确定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公司工商名称预核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注册资本工商登记
——开展垃圾资源调研
——分析及预测
——签定协议(BOT/BOO)。
发改部门审批流程 :
依据政府对项目政策承诺及支持性意见,编制项目建议书。
向当地发改委提交开展项目申请
——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立项公示(5个工作日)
——出具项目初步服务联系单
——取得项目所在地建设(规划)、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等项目涉及部门支持性意见
——银行项目贷款承诺函
——城管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
——依据当地各部门支持意见,向当地发改委提交上报、省发改委出具《项目服务联系单》的申请
——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
——取得建设、环保、国土、电力、水利省级部门支持意见
——项目公司很好的甲级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通过当地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提交要求进行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申请
——发改委很好的发展规划研究院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发改委在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进行项目批前公示(5个工作日)
——当地发改委向省发改委报告公示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出具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意见。
建设部门审批流程 :
取得规划部门初步选址意见书及项目红线图
——环卫部门垃圾保底量承诺函以及相关各部门支持意见
——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完成项目选址谁报告
——项目公司向建设局申请,由建设局向省建设厅上报选址申请书及选址情况说明,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局项目初步选址意见附项目红线图2份、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所在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图及总体规划批复文件、项目所在环卫专项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环卫专项规划批复文件、垃圾运输路线规划图、项目地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与社会服务设施规划中的位置图、电力路径在电力规划中的位置图及电力路径总图(2份)、国土部门预审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及无压覆矿证明、环保部门预审意见及环评执行标准、项目无拆迁证明或者政府部门的拆迁承诺书、项目选址范围内无文保区证明及项目选址不在风景旅游区证明、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资料电子文档
——省建设厅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2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组织专家对项目选址论证报告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依据评审意见,省建设厅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审查意见。
环保部门审批流程 :
取得环保部门对项目初审意见
——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污水排放纳管标准,请有资质单位编制完成环评报告后,向当地环保部门递交审核申请,取得当地环保局初审意见
——委托省环境评估中心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评估,取得机构评估意见和聘请专家并取得评审意见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向省环保厅窗口递交要求许可环评申请,并附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申请报告及落实环保措施法人承诺书的红头文件、项目总平面布置图、环评报告书及电子版,评估机构评估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当地环保部门初审意见,环评执行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调剂(均需原件)、省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查意见及红线图、国土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省水利厅水保方案批复文件、项目公示材料原件的公示文本,当地环保局和相关团体单位出具的公示证明,公示照片等,当地环保规划及批复文件、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拆迁承诺书和建设单位出具的拆迁承诺书,无拆迁需要的,当地政府出具无拆迁证明。省环保厅在受理以后,在网上及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上同步进行批前公示10个工作日
——环保局对公示情况及处理意见上报省环保厅
——依据公示结果省环保厅出具项目环评批复意见。
国土部门审批流程 :
国土部门依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土地预审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规划选址意见及规划设计条件、标明用地范围的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出具土地预审意见
——当地国土部门向省国土厅上报要求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并附上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地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实地踏勘表、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证明及建设用地范围内无甲类矿压覆证明、当地国土部门对建设用地范围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当地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当地国土统片所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协议、当地国土统征所建设用地涉及乡镇村民同竟土地征用会议纪要、当地国土测绘所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省国土厅窗口受理并在网上公示20个工作日
——出具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省政府依据省国土厅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出具建设用地审批意见
——根据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市国土统片所10个工作日内以市政府名义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45个工作日内以市国土名义进行补偿方案公告
——市政府对建设用地片地补偿方案批复、工业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案审批流程:项目公司提交项目用地申请表
——市国地测绘所提供实地踏勘表
——省建设厅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
——省政府建设用地审批意见书
——国土局提供土地方案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及市政府批复
——市国土统征所提供建设用地征地协议
——项目公司提供涉地农民征地安置费用支付凭证,参保凭证
——市国土测绘所提供建设用地勘测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市国土评估所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市政府项目征地抄告单
——省林业厅项目建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土地出让供地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出让供地竞买申请书
——项目公司提交项目建设用地挂牌出让报价
——项目公司提交企业工商注册营业执照
——项目公司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
——项目公司提交参加出让供地报名授权委托书。中标输出让手续流程:项目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项目公司缴付土地出让金
——市公证处出具土地出让成效确认书。办理建设用地土地预发证流程: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出让合同
——项目公司提交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审核文件
——项目公司提交有关税费凭证(契税,耕占税)
——项目公司提供规划许可证及平面布置图
——项目公司提交省发改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批文件
——发证。
林业部门占用林地审批流程:
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林业部门出具占用林地初审意见,并提交如下需材料(申请人提出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申请,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占用或征用林地的建设单位法人证明)
——依据占用林地初审意见,项目公司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及查验报告
——编制完成后,通过当地林业部门上报省林业厅,要求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所需材料如下: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当地国土部门预审意见、项目占用林地补偿协议、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要求、林地权属证明、项目占用林地可研报告、林地审核申请、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用地批复意见
——材料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用后,省林业厅出具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电力部门审批流程: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取得当地电力部门出具原则同意并网意见函
——依据电网管理程序,由当地电力部门报市、省电力公司出具同意项目并网意见批复
——根据省电力公司并网批复意见,委托当地电力设计院进行电力接入系统方案设计
——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申请组织会审并出具审查纪要
——根据审查纪要,委托电力设计院组织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
——设计完成后报当地电力部门审核,取得电力接入系统初步设计审核意见
——根据审核意见,委托当地电力安装公司进行电力架空线路施工
——在初步设计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原则协议》
——在正式并网发电前与当地电力部门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水利部门水保审批流程 :
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水保方案
——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保方案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
——根据会议纪要,水保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省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市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建设局项目选址初步意见、水务局取水许可意见、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地理位置及现状地形图、项目水保方案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污染物排放指标意见函、环卫部门原则同意炉渣,飞灰卫生填埋函
——省水利厅出具水保方案批复。
水利部门水资源认证审批流程 :
依据发改委项目服务联系单及当地水务部门项目取水许可意见,委托当地资质单位编制水资源认证报告
——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召开项目水资源认证报告评审会并出具会议纪要
——根据会议纪要,水资源认证单位对报告进行修改上报,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流域综合规划报告书及审查意见、流域综合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同意书、项目建议书、涉及界河的,要有双方协议、水资源认证报告书、第三方的承诺书
——省水利厅出具水资源认证报告批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
——初步设计: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需提交下列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及单位营业执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与要求、项目核准批复、建设局出具的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批复、以招拍挂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需提供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建设(规划局)划定的用地红线图8份(或国土局实测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8份及建筑设计方案图一套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和照片、文保、供电、路政、旅游等相关部门审核意见
——依据省发改委项目核准批复,组织设计单位完成项目初步设计,通过当地发改部门报省发改委,要求组织专家认证,根据认证意见修改初步设计,完善后报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设计批复意见
——完善初步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输:
依据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需材料如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报告、建设项目土地权属原件及复印件、初步设计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总平面布置图、蓝图4份及电子文件需要设计单位注册章和设计单位资质章和设计单位出图章、建设项目单位建筑施工图2套(折成四号图幅)及相应电子文件、室外综合配套工程包括道路路灯环卫设施给排水等总平面图及绿化施工图3份,包括相应的电子文件、消防、防雷、人防、燃气等相关专业部门审查意见及凭证、由设计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中要求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计算书并盖公章、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编制的房屋建筑面积预测绘报告原件、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规划公示意见表及附图
——建设部门根据报审材料在N个工作日出具《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具备开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