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详解:规范执行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7条中对消防控制室有5条要求,其中提到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并且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在消防审图中,根据甲方的需求,设计院一般是喜欢将消防控制室设置在地下层靠近楼梯的位置,一来满足消防规范要求,二来,可以节约首层的面积,某些商业项目首层因此可以多出可出售商铺的面积。

 

   我们也是一直按照规范的要求这么进行审批的,可是,后期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了一些意料以外的问题-----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而设置在地下1层的消防控制室,由于地下室通风、采光条件都不是很好,且部分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还贴临一些有较大噪音的设备机房附近,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时常能发现设置在地下1层的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脱岗、漏岗,无法实现24小时值班。简单一句话概括就是:“通风采光差加噪音,地下室消控室值班人员待不住”。

 

     问题需要解决,不然,消防控制室设置在那里,可是里面的人员因为环境的原因,无法24小时值班,消防控制室的作用就无法发挥。

 

那就从源头做起,在审图阶段,就和设计单位沟通好,让消防控制室在选址时,将消防控制室要设置在首层和地下1层直通室外且通风、采光好的位置,对于设置在地下1层的消防控制室,在选址时优先设置在下沉广场这种直通室外且通风采光都好的位置,而不是和嘈杂的设备用房设置在一个区域,尽量保证消防控制室内值班人员的值班环境能够有好的通风、采光,且噪音小。

 

这个要求执行以后,经过一段时间,发现之前由于通风、采光、噪音等原因无法坚守消防控制室值班岗位的情形,变好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