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进入第二阶段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安全培训监管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精神,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在全省开展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从10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上旬,采取听自查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实地访谈和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检查,分为各地自查、督查组检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检查各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各市(州)考试分中心及考点、有关安全培训机构,以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情况。

  目前,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省厅抽调了市(州)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省厅有关处室和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人员成立7个督查组,按照既定的检查安排对各市(州)相关单位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