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的公示

按照《四川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川应急函〔2020〕366号)的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现有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洞沟煤矿、乐山市管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管山煤矿、犍为县塘坝煤矿、犍为县谢石盘煤矿、旺苍白水兴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白水煤矿、荥经县凤凰煤业有限公司黄泥岗煤矿、天全县天民昂州煤炭有限公司昂州煤矿南矿、巴中市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南江煤矿、达州市蜀翰能源有限公司翰田坝煤矿、四川省宣汉上峡煤焦有限公司上峡煤矿、大竹县堡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堡子煤矿、四川顺通矿业集团葫芦寺矿业有限公司葫芦寺煤矿、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老鹰岩井、自贡市天宇实业有限公司青草煤矿等14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传真)到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管处。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

联系人:侯鑫

联系电话:028-86632695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