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加强水保方案评审要求,水保方案评审实行“一稿制”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通知

(桂水水保〔2021〕11号)

各市水利局:
为促进生产建设单位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支撑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标准和工作要求
(一)技术评审依据和标准。技术评审应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等技术标准规范,确保评审结论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水土保持方案存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不予通过技术评审情形》(见附件1)其中之一的,一律不予通过技术评审。
(二) 技术评审专家选取。评审单位组织技术评审应邀请水土保持工程类、植物类、综合类和工程造价类等方面的专家参加,并根据专家专业特长进行合理分工。根据项目复杂程度,邀请评审专家数量一般为3~5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专家可从上级和本级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自治区立项由市级评审的生产建设项目至少选取一名自治区水利厅专家库专家。评审专家应具有高度责任心,熟悉项目所在区域自然环境状况,应避免在专业和领域上大跨度选用评审专家。
(三) 技术评审程序。技术评审单位接受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评审工作方案,确定评审时间、地点、评审方式,拟定现场查勘地点、线路,选定评审专家并明确其专业及分工。委托中介服务机构评审的,评审工作方案须经委托单位审核确认。技术评审会议主要包括情况汇报、质询交流、专家评审等环节。技术评审单位一般应在会前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查勘,地形条件简单、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较小的生产建设项目可通过方案编制单位提供的影像、视频资料了解现场情况。
(四)技术评审重点。技术评审单位和专家重点评审内容:项目组成基本情况,土石方平衡及排弃的砂、石、土、砰石、尾矿、废渣等综合利用情况,表土资源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土场和弃渣场选址合理性,项目选址(选线)和建设方案水土保持评价,水土保持措施等级标准及分区布设情况,防治责任范围矢量图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布设图等。
二、切实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效率和质量
(一)全面实行“一稿制,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实行“一稿制”,即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不再区分送审稿和报批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经会议评审后,通过评审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逾期未修改完善的,按不予通过技术评审处理。未通过技术评审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组提出修改意见,由技术评审单位印发项目建设单位和方案编制单位。
(二)严格取土场.弃渣场选址变更时限。取土场、弃渣场选址发生变更的,应于发生变更的当年编制完成取土场、弃渣场变更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并送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审查批准,逾期送审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编制人员和评审专家监管
(一)严格方案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监管。自治区每年对各级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情况进行抽查,水土保持方案存在附件1所列情形的,对方案编制单位、编制人员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的通知》(办水保〔2020〕157号)实施严格监管,并将结果予以公布。
各级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单位应对本级未予通过技术评审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其编制单位、编制人员进行统计。各市于每年6月30日、12月30日将统计结果报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
(二)加强评审专家培训和管理。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应组织水土保持技术评审专家培训,跟进学习水土保持管理新规定、新技术标准,提高专家把关意识和专家意见质量。各级技术评审单位应记录专家参与评审工作情况,结合每年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质量抽查情况,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考评要点》(见附件2)对评审专家进行年度考评,各级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应将本级评审专家考评结果进行统计。各市于每年12月30日将统计结果报送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站。
四、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廉洁要求
参加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人员(含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方案审批部门人员、组织技术评审单位人员、评审中介服务机构人员、评审专家),不得在生产建设单位或方案编制单位报销任何费用或索要收受咨询费、专家费、有价卡券及礼品、土特产等,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营业性娱乐消费活动,不得有妨碍技术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等;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上述参会人员给付任何财物及其他好处。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不予通过情形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专家考评要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