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印发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责险实施意见

近期,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积极投保。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23年,全面建成本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体系,实现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责险参保全覆盖,为参保企业提供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等服务全覆盖,并引导推动安责险向其他行业领域延伸,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为推动安责险的落实,《实施意见》明确了职责分工,提出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健全考核机制等保障措施。要求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责险工作的指导,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要求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