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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重要使命任务,提高安全生产效能是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的现实需求,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宗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托于双重预防体系和安责险制度的推行,在技术牵引赋能下,政府、保险公司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等主体有效协同,体现了技术平台共建、治理信息共享和风险隐患共治的逻辑,实现政府和保险公司等兜底方的安全监管责任前置。本刊从本期起将分三期刊发复旦大学李瑞昌教授等撰写的系列文章,敬请关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生产安全是公共安全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治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前置是预防型安全治理模式建构的核心命题。为提升生产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有效性,应急管理部门推行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风险隐患排查的双重预防体系。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在八大高危行业建立健全安责险制度,旨在引导监管主体和生产主体更多将风险防范重心关口前置,从事中、事后向强化事前风险防范转变,有效减少灾害事故发生,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减少成本损耗,进而实现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模式的现代化转型。安责险的实施要求构建双重预防体系,双重预防体系的推行有利于推进安责险的顺利实施,两项制度双管齐下强化了事前风险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前置,提升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双重预防体系和安责险制度运行的核心在于整治和消除风险隐患,这既是安全生产责任前置的现实基础,也是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的目标。在实践中,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有以下三种常见做法:一是当政府运动式检查执法时,为应付政府的临时视察,企业会进行突击式的整改活动;二是行业协会受委托在日常工作中代行检查风险隐患,企业根据协会的检查结果自行整改;三是企业在落实双重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风险辨识,帮助企业发现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盲区,针对风险辨识工作中潜在或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整改措施和隐患排查服务报告,企业据此整改。通过风险隐患排查专业化,可以更好将各方精力集中到风险发现、削减和终止环节,落实风险管理的责任,防范和减少事前推责、避责和诿过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的事故调查分析有效性与事后追责效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是多元主体复杂交互的过程,涉及生产企业、保险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的信息、利益、资源的相互协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方如何协同履责”,“各方责任能否不按照现有管理流程依次履责而是将责任前置”等问题看似不言自明,实则言之未明。现有安全生产和运行的研究将精力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的技术改造,如生产与运行的设施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换代;二是安全生产中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等的明确与履行。利用数字技术和机制设计来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前置,并探究其内在逻辑,有利于更好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前置提供理论启发。
面对企业生产安全高度复杂性和复合性的风险,以及相关主体的多元和利益分化,无论是应急管理部门的风险规制和监管,还是掌握专业风险治理知识的行业协会或技术专家,或者是以降低风险、减少赔偿为目标的保险机构,都难以独自应对企业生产安全过程中的风险与危机。充分激发和引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企业生产安全风险治理和隐患排查的内生动力与积极主动性,实现异质性社会治理行为的合力汇聚,通过技术赋能在多元主体间搭建新的信息技术平台,促进信息互融互通。在信息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过程中从数据赋能迈向系统赋能,从信息共享赋能到平台共建互用赋能,实现管理对象与平台的信息综合、多元主体的系统协调和风险管控过程的专业化,提高联动协作的平滑度和顺畅性,实现风险隐患共治,才能逐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前置。多元主体的行为活动通过平台打通,实现信息共享和协作共治。平台是指能使内外部各层面的行为者之间围绕某种共同价值或某种标准,实现互联互通的一种事物,是由更多相互作用和协作化的行为组成的高度复杂的环境。平台的建设为安全生产治理过程中的信息化和集成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条件和协作基础。各主体在技术和组织设计的作用下,实现闭环管理,以平台驱动第三方专业力量与企业员工、应急管理部门与生产企业、保险公司与生产企业之间的无缝对接与专业化合作。信息技术平台是一个多功能集成系统,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集培训功能、排查风险隐患功能、信息共享功能于一体。由于其具有准公共品性质,创建初期,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作为成本分担中的重要主体会进行部分出资。随着生产安全治理的进阶,政府对安全监管的要求更加严格,平台建设将朝着精细化、集成化和智慧化的方向发展,由政府、保险公司、企业等共同出资建设维护。相对于传统的治理平台,信息技术平台突破了多元主体参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降低了参与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使不同类型主体参与的可能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应急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配合平台的功能开发和运营建设,在专家深入参与隐患排查,进行安全指导的情况下,对投保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和企业安全技能培训,进行风险研判,通过平台记录企业隐患内容、整改意见、企业配合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等,将事故预防服务的信息上传平台,实现多主体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实现隐患排查的闭环管理。同时,保险公司对事故预防数据进行再运用,通过数据结果发挥保险费率的正向激励和负向惩戒作用,协助保费调整和业务发展。伴随着企业全部数据接入,多元协作主体高效对接,多元主体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得以实现,为政府分级监管、企业分级分类进行风险隐患治理、保险公司业务开发提供基础,形成长效治理机制。
技术是现代安全生产治理的一个关键变量,信息技术赋能对于风险预防预警和智能应急具有强大作用,可以帮助人们精准全面识别安全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降低安全生产的不确定性。技术牵引赋能有利于实现两大功能,一是不同主体间信息共享,二是风险隐患排查的智能化。在技术牵引赋能作用下,不同风险管理主体即时了解风险隐患信息,更容易把握复杂的风险隐患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压实风险管理的责任,解决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矛盾,实现生产安全治理对象和治理资源的互联互通、行动协同。其一,在安全生产治理中,一线员工通过信息平台上传风险隐患排查数据,上传数据与后台大数据平台交互,企业可获得数据平台赋能,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的风险区域、隐患种类、排查及其整治情况,由此主动排除潜在的风险隐患。其二,以云计算和大数据为核心,加之以风险模型和算法,构建包括相关企业数据、保险机构数据、事故隐患风险数据等内容在内的智能信息系统。其三,借助信息平台,对相关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基本信息录入、事故预防情况等基本数据的采集清洗与计算分析,得出参保企业的风险等级和安全指数,为保险费率的厘定、政府分级监管、不同企业风险分级防控提供基础。政府通过信息平台对企业的隐患排查及其整改、进行实时跟踪与全流程、全周期监管。信息共享和平台支撑的结合将有效纠正多元主体协作过程中的行为偏离,实现多元主体间的责任共担、安全共建、效益共享,形成常态化监管、服务的合力,培育企业生产安全治理的内生动力。企业开展风险防范管控服务需要评估风险、排查风险隐患、分级管控风险等,精细化、数智化的技术开发可以为测量风险、评估风险、隐患排查等提供支持,从而实现风险的规避与消解。中小型生产企业习惯于将资金投放在生产设施设备和技术改造上,随着工业互联网技术的建设日益成熟,可以通过推动企业生产与运营的信息与通信技术和新发展的数字技术的迭代升级,实现企业“数字化”转型。线上和线下隐患监测的排查结果及时上传技术平台,企业通过技术平台,实现与保险公司和专家的对接协作,在资源的全域调动下,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风险隐患,达到事故预防的目的。同时,数字孪生技术可以实现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结合的智能,将已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归集整理为数据库上传技术平台,比对平台中的处置清单,以数字孪生技术自动分析风险隐患的空间场景,自动研判隐患并启动决策预案,结合智能操作平台进行自动处置并及时反馈形成闭环。通过数字孪生技术实现风险隐患处置的高效应答和资源全域调动,基于技术平台处置风险隐患,隐患消息相关的多维数据汇总,实现时空聚合,为线下联动决策提供智能支持,线上线下决策共同推动整治风险隐患。在“线上隐患实时监测排查+线下精准服务”“人防+技防”的双轮驱动下,企业在保险公司和第三方专业力量的协助下,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的“PDCA”动态循环模式,通过多方检查、监管纠正、持续完善,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参与,不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实现双重预防体系闭环管理,朝着事前预防型生产安全治理模式转型。
单靠技术牵引还不足以充分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还不足以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前置。在安全生产领域,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如何运用专业系统的方法和工具,进行风险识别与评估,使企业清楚地了解其所面临的风险,分析风险事故潜在原因,实现隐患排查,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前置的关键因素。安全生产责任前置需要在事故发生之前发现风险隐患并予以处理,而安全生产中风险识别属于门槛较高的专业技术活动,中小型企业风险发现能力弱,如何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勘察、评估和监控,如何对风险源进行分类分级评估是安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专业难题。同时,由于事故预防和风险隐患排查的专业性、安全生产治理参与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参与的多元主体受到协作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等多方面的影响,多元主体协作过程中容易出现行为偏离,使各主体对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活动产生惰性,无法有效实现责任前置,最终由保险公司和政府承担事故灾难后的善后兜底责任。此外,随着风险的复杂化、动态化发展,安全生产治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单一的公共部门、私人部门或者个体行动者无法以足够的知识、信息和能力去使用有效的政策工具来解决动态、多样、综合的问题,个人与组织或组织之间的联合行动成为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效能的重要途径。因此,风险隐患专业排查还需要多元主体协同和科学机制构建的辅助,有效的机制设计旨在压实各主体责任,矫正多元主体协作偏离,督促企业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增强风险隐患防控效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具体而言,风险隐患排查专业化需要以下机制予以保障:一是保险费预留机制。在现有安责险的制度设计中,会预留一部分费用用于开展事故预防服务,这是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的资金来源之一,使保险机构与生产企业形成风险共担的关系:保险机构为减少事故发生,减少赔偿支出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生产企业通过预防服务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二是企业自我监管机制。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追求,为了减少内部经营成本,部分企业为逃避监管,甚至对真实的风险情况视而不见或故意隐瞒,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风险隐患排查的难度。企业是安全生产的集合点和汇聚点,只有企业内部压实责任,在第三方专业力量的安全指导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下,积极配合保险机构的事故预防服务,对管理上的缺陷、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隐患排查,并对安全隐患登记建档入账,及时整改,整改结束后,由企业安全部门验收销号,形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建档—治理—验收”的闭环管理。三是第三方独立工作机制。由于风险隐患排查的专业性,需要专业力量发挥专业优势,才能有效完成。风险隐患排查需要专业性复合型人才构成的专业化队伍参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可充分发挥专业力量深入参与到生产企业的风险隐患排查活动中,帮助企业发现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盲区,针对风险辨识工作中潜在或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的整改措施和隐患排查服务报告,提供咨询服务,从而更为精确地发现隐患信息,为企业整治风险隐患提供知识支持。另外,对企业现有的风控措施的有效性和计划实施的生产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影响进行评估,对可能的危险源进行研判,进行分类分级管控,并配合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分析典型事故特点、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等,结合行业特性,把握生产安全事故的因果性和规律性,为类似生产安全预防提供指导。四是政府统筹推进机制。政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倡导者和管理者,对安全生产建设有着重要责任。首先,政府通过资金补贴对强制实施安责险的八大高危行业和其他参保企业主体进行保费补贴,从而保障安责险制度的顺利推行。其次,政府可以引入安全征信制度,将风险隐患排查结果和事故预防结果用于政府督查企业生产安全事项的决策参考,以此来规范保险机构、生产经营单位等主体行为,形成长效机制。由于风险隐患排查是一项专业性活动,因此需要企业与保险机构、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协作形成资源、知识、信息的聚合效应,才能有效完成。信息平台的建设为风险隐患排查过程中的信息化和集成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条件和协作平台,安全生产主体间通过信息平台,可以推动专家与一线员工、政府安监部门与生产经营单位、保险机构与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无缝对接与专业化合作,从而实现生产经营单位行为与风险治理绩效的内在统一。安全生产责任前置内含技术平台共建、治理信息共享和风险隐患共治等多重逻辑,通过风险隐患排查实现责任前置,提高安全治理水平。安全生产责任前置内含于以下逻辑路径:一是政府以法律或制度规范的形式督促保险公司参与到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治理的前端,为合作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在信息与通信技术赋能驱动下,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落实风险隐患智能排查,数字孪生体在企业的安装布局和不同类型隐患监测排查系统的建立可以为精准识别风险隐患提供可能,大量传感器、物联网等神经元感知节点和设备的全域部署和接入让风险隐患动态清晰化、可视化,实现风险隐患的早发现,还可以将事故的前因后果以信息化、数据化的方式呈现,实现隐患的精准发现。三是引导第三方专业机构或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参与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管理工作。风险预防是专业性极强的事前行为,专家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开展风险辨识,帮助企业发现生产经营管理中的盲区,并进行责任的分解和落实安排,把隐患消除在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