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保险电力能源2023年度十大典型赔案

转载。

某水电站地震灾害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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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事故当天电站尾水下游河道因地震导致山体滑坡形成堰塞湖,尾水快速上涨致使水淹厂房。河道当日最高水位达1400m,远超电站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时的尾水水位高程,河水通过尾水洞出口检修门下部间隙和检修门上部设立的尾水洞通气孔进入尾水洞和尾闸室,尾闸室的水分别通过正在检修的2F机组尾水管通气孔进入尾水管和蝶阀层、从尾闸室与220kV出线洞之间的排风联系洞进入发电机层。同时,厂区和大坝区发生山体滑坡和飞石,造成厂区和大坝区建筑损失。


  理赔经过:

我司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但受限于现场条件,必须等待清理通道后才能进入现场。现场了解到本次灾害造成电站厂房内自标高以下所有机电设备、建筑等财产被水淹或淤泥掩埋受损;厂房外门卫室、大门、门卫室侧砼挡墙、进场道路、临河栏杆、风机室、柴油发电机室、空压机室、危化品室、被动防护网等建筑,受到山体滑坡及飞石不同程度的影响。出险6天后我司即进行首次预付,并阶段性预付赔款合计1200万元用于施救清理,最终本案确定赔付金额为3169万元。


  案件点评:

地震事故往往是灾后修复、清理、施救同时进行的,突发情况比较多,二次灾害也时常发生,现场查勘清点范围广、难度大,对理赔人员是非常严峻的考验。另外,地震事故必然涉及各级政府应急救灾举措,政企协调及舆情风险也是本案另外两大考验。本案我司借助预付赔款赢得协同救灾角色,第一时间能参与各项重大决策,通过救灾明晰事故进程,为后续定损建立信任,审核材料打下坚实基础。



某燃机压气机

叶片断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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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事发之前#2机组参数正常运行平稳。14:12 #2燃机突发L39VT_ALM振动高报警,机组保护动作跳闸,值班人员根据运行规程停运机组。经现场检查,压气机内有异音,随即对#2燃机闷缸48小时处理。#2燃机停机后,进入压气机进气口检查,发现压气机部分进口导叶及一级动叶断裂。


  理赔经过:

我司接到报案后,在吊缸拆解时赶往事故现场查勘,并积极参与第三方事故原因鉴定工作。事故原因系叶片高周疲劳断裂导致机组压气机、透平机、燃烧部件等受损严重,转子需要境外修复。经过多轮谈判,本案最终以赔付2905万元结案。


  案件点评:

我国燃机依赖进口,绝大部分维保工作国内服务能力不强,国外制造厂商不仅设置技术壁垒,且在维修、运输、服务等过程中存在价格高,浮动大的特点。根据我司理赔经验,同机型同近因事故国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事故,通过既往案例追溯比对,我司用类似事故经验优化定损方案,最终采取近案类比方式成功与电厂达成了一致,也协助电厂优化本次事故维修方案获得好评。



某火电发电机短路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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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事故当天,机组发电机报警,随后发生漏水导致停机。拆解排查发现在端部定子线棒上有遗留短路痕迹,并发现异物。分析推测异物经长期振动摩擦将线棒绝缘击穿,随即将异物打飞,导致冷却水管断裂,冷却水泄漏后,发电机氢压下降造成停机。


  理赔经过:

我司接报案后立即派员现场查勘,第一时间收集到异物证据,并要求电厂开展原因排查。经排查,异物来源存在多种疑似可能,一是发电机发货前或在内端盖安装过程中遗漏,二是施工单位工作中使用并遗落,三是存在施工期间有人恶意破坏。根据上述论证内容,造成本次保险事故发生归因于"线棒绝缘击穿"形成短路,但不排除人为的疏忽、过失或恶意行为。经过多方谈判,最终我司以承担部分责任,赔偿276万达成一致。


  案件点评:

本案近因是异物,事故结果是短路。在事故原因调查上,我司不仅仅局限于短路事故表象的调查,而是在第一现场了解到的异物排查上下功夫追溯,协助电厂上级单位组织各方进行异物针对性排查,责任传导追溯多家单位,本案最终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某火电变压器爆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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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事发前,运行人员现场巡视主变油温、油位、呼吸器以及中性点电流,未发现异常情况。但15:49:24:523,机组有功功率突降到0,汽轮机高中压主汽门、调速汽门关闭,220KV主开关2209、灭磁开关跳闸;主控值班员检查DCS发出:“发变组差动A/B”、“主变差动保护A/B”、“主变重瓦斯保护”、“主变压力释放”等保护动作信号。检修人员立即前往主变现场,就地检查发现主变本体压力释放器动作、A相高压侧箱体变形鼓包,低压侧箱体多处加强筋开裂、箱体底部螺栓有松动、瓦斯继电器动作。


  理赔经过:

我司接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本次事故电厂也邀请国内权威第三方参与事故原因鉴定工作。根据现场主变保护动作记录数据,事故先于高压侧A相绕组内部发生故障进而发展成A相绕组对地接地短路,短时释放巨大能量导致油箱变形漏油。查勘了解到本次事故停机计划,推断出修复方案大概率是先拆除故障主变送返原厂并临时置换一台,最后更换新主变。原厂拆解我司也参与查勘,发现前期推断方案与实际一致,临时置换变压器是一台我司先前赔付标的。另外,第三方鉴定结果此类老型变压器在事发地区使用存在不适用缺陷隐患,本次事故应不是一次事故造成损坏。经过多轮谈判,最终本案以赔付600万元结案。


  案件点评:

本案发变为出质保旧型号设备,被保险人无维修意愿,新设备采购金额约在1400万。一旦被保险人要求以新换旧,在重置价值条款下保险人压力会异常巨大。我司充分把握每次查勘诸多信息源,在置换变压器寻找、老设备缺陷升级及维修方案上进行多点突破,虽然最终本变压器是以报废折残值方式处理,但被保险人最终还是接受我司虚拟维修定损方案。此类赔案查勘取证及过程信息收集至关重要,全流程跟踪才能确保案件质量。


某火电汽轮机叶片断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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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电厂3号机组汽轮机异常振动,6瓦处有浓烟冒出并伴有明火,机组跳闸,首出为汽轮机ETS振动保护。次日机组降温后,打开3号汽轮机2号低压缸电端两侧人孔门,发现低压缸电端一只末级叶片断裂、电端上半排汽导流环脱落。随后开始解体3号汽轮机1号、2号低压缸,3号发电机解体抽转子,解体3号机高中压,高中压转子吊出。


  理赔经过:

事故发生后我司及时抵达第一场,并跟踪记录整个解体过程。从现场拆解过程中可看到3号汽轮机1号、2号低压缸、高中压转子和3发电机等损坏严重,维修直接费用超4000万元。事故涉及民生保供,政府及被保险人上级单位高度重视,舆情关注度高,抢修同时并聘请国内知名第三方机构进行断叶原因分析。我先期司紧急预付500万,并经与被保险人多轮谈判后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确认赔付1951万元。


  案件点评:

本案争议的两个焦点是事故原因分析范围和发电机损失内容核定。被保险人要求第三方鉴定内容是叶片断裂原因分析,而我司要求对事故整体原因分析,鉴定范围差异导致无法排除由于机组改造导致风险的其他原因,我司坚持认为叶片疲劳断裂无法直接定义为事故近原。发电机由于振动过大发生短路故障,但部分深层线棒损失存在耐压测试导致绝缘劣化消缺内容,我司坚持此部分与本次事故无关。虽然本案外部压力持续存在,但我司在各层级定损方案沟通中就上述两点上均坚持做了全面而系统性论证,经过多轮技术博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重大案件在面临多方重大压力之下坚持技术观点立场不动摇是本案成功关键所在。


某山地在建光伏火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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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事故当天11点50分许,现场值班人员听到施工场区周边山上有鞭炮声,11点52分,值班人员发现山上已发生火灾并有数名村民正在灭火,立即上报火情,上级立即组织一切力量前往事发现场救火。由于现场人员携带灭火装置无法阻拦凶猛火势,随即蔓延至堆场附近,堆场中大量未拆封的整箱光伏组件,12点45分左右山火越过堆场隔离带,将该堆场光伏组件外包装引燃,堆放光伏组件基本全部烧毁。15点左右,森林消防将山火基本控制,但堆场光伏组件仍在燃烧。17点左右,项目部向110报警,警察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取证。次日凌晨4点左右,堆场明火终被扑灭。


  理赔经过:

我司事发2天后到达现场,查勘确认本次火灾是某村民于当日在山上放鞭炮祭祖引发山火所致,保险责任基本成立。另走访调查发现,但本次火灾发生与被保险人现场管理松懈,春节期间堆场无人看守也存在关系;且火灾发生后,被保险人未采取合理措施导致光伏组件全部被烧毁。经多轮磋商,被保险人同意承担30%管理责任,并同意我司主导残值处理,最终赔付780万元结案。


  案件点评:

本案火灾责任成立,损失基本接近全损,定损要点则在于三者方肇事追偿是否可行。本案纵火三者方系76岁高龄村民并已经被公安机关逮捕,家中无赔偿能力,本案无法追偿。我司在参与消防与公安调查跟踪时发现被保险人和施工单位工地管理制度、假期值守制度核查,对堆放场地安全措施核验存在诸多问题,保险双方最终协商共担损失。光伏施工场所往往管理缺位,火灾、偷盗等事故频发且户外监控缺失情况较多,工程各方之间交接管理存在盲区,查勘需关注。



某煤矿透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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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某日煤矿刮板运输机断链条发生事故,造成工作面滞釆,随后工作面涌水量开始增大直到次日,最终导致工作面停产检修。随后几天陆续发生2次异常涌水。第一次瞬时涌水量约800m³/h,并携带泥沙和煤矸石,大量泥岩水涌入造成回风顺槽排水系统瘫痪,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浓度逐步达到4%。第二次最大涌水量约1500m³/h,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达4%,并直接导致工作面及两顺槽淹没,转载机、前后刮板机机头和机尾、釆煤机、移变列车及两顺槽排水点淹没。被保险人已第一时间向地方政府、煤监局、煤炭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报备,相关部门立即到达现场指导财产损失救援工作,事故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约1100万元,无人员伤亡。


  理赔经过:

出险后我司立即赶赴现场,由于井下查勘存在诸多限制,我司需要各方许可和培训引导后才能查勘取证,另外我司高度关注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对于本次事故调查情况。事发一个月,我司在要求被保险人提供本次事故生产事故报告时,被保险人称无相关报告。事发三个月,我司再次要求现场查勘、事故调查报告后,被保险人仅提供一份某研究院事故分析报告。事发半年,我司再次前往现场确认损失金额及标的情况,被保险人依然答复为所有设备均被水埋于井下,无法取出,具体损失不详,设备维修计划无法确认。最后被保险人提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初报,报告显示损失金额约800万元左右,与报损清单内容存在诸多不符,在此基础上要求客户在确保工作面安全条件下,对井下设备进行抢修、打捞再确认损失金额,我司一同参与下井取证。取证了解到事故经过符合煤炭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约定突发性透水属保险责任,损失客观存在,经过多轮协商,最终本案以赔付329万元结案。


  案件点评:

事故原因分析结论为工作面推采缓慢,停采滞釆,工作面顶板存在厚度较大、遇水易崩解泥化的紫杂色泥岩,工作而滞采停采后直罗组导水裂隙由于泥岩泥化崩解暂时堵塞闭合,顶板砂岩水充水通道受阻,从而导致洛河组含水层水在导水裂隙内暂时积聚,形成次生积水区,由于罗组砂泥岩受水浸泡后导致地层抗压强度降低,在高水压和地压的综合作用下发生破断导水裂隙再次张开,顶板导水裂隙内积存的静储量水集中瞬时释放,顺断层带携带大量泥砂进入釆场形成灾害。工作面突发性透水近因是安全生产责任、意外事故还是工作人员重大过失无定论解释。针对此处举证瑕疵,我司与被保险人质证多次,要求其他可能责任方承担共同责任,最终我司承担部分责任完成赔付。


某海上风电海缆外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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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某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缆在进行178kV耐压试验, A、B两项试验通过,C项升压至167kV时被击穿未能通过。经过专家鉴定及施工抢修,于次年通过耐压测试。


  理赔经过:

我司在接报案后及时介入,全面了解案情,调查测试过程数据。经专家鉴定本次事故判定为外力原因导致海缆绝缘破坏,保险责任基本很难排除。在理赔过程中,我司多频次核实阶段性施工台班情况,核实工程量,挤压理赔水分。最终以1332万元完成赔付。


  案件点评:

海缆外力破坏事故目前尚无针对性防护和追偿手段,船舶锚害概率较高,追溯困难。在报损项目中施工船舶、人员、机械存在正常施工和抢修施工混杂交错,不像主材费用那么好区分核定,故在定损审核中要仔细甄别剔除,并需要多频次现场核验质证。

某新能源集线线路营业中断损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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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检修人员在巡视110kV架空线路及杆塔时发现89号杆塔至90号杆塔之间B相导线(东西走向)产生大幅风摆,与护坡上方土坡安全距离目测不足,导线表面和护坡上均有放电痕迹。次日检修人员联合线路运维单位对#89-#90登塔检查及使用滑车检查,检查发现B相导线缠绕的护套已击穿,放电点明显。该线路风机陪停,突然放电导致多台变流器损坏。随后场站对89号杆塔至90号杆塔沿线山坡进行了降方处理,导线离护坡距离增加8米,离地面距离增加2米,整体平整地面16米,满足运行要求,影响停运风机恢复发电。


  理赔经过:

我司理赔人员接到报案立即赶赴现场查勘,先检查监控后台故障信息弹出窗,再保护启动、纵联差动保护动作,再查看故障录波。确认了本次放电事故真实性后,对本次事故抢修中陪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巡线走访,并细致核算营业中断损失。在取证期间走访了当地多个新能源场站,发现即使风、光条件良好也不能满负荷发电。最终本案以454万赔付结案。


  案件点评:

本案特殊性在于主险项下附加营业中断险且扩展责任范围宽泛。经过多年合作,被保人对于理赔人员工作模式与方法已经非常熟悉,形成了固化流程。本案在固化操作流程基础上积极探索,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限功率并网发电,在营业中断的核算增加此类因素的考量。事实就是,坚持一线查勘、一线取证对理赔品质提升有重要作用。



某陆上风电火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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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时07分,值班员发现92、93、94号机组通讯中断。20时30分,运维人员到达92号机组塔基,机组正常,手动停机后检查通讯,发现交换机一个通道指示灯不亮,通过互换通道后状态变换判断交换机本身运行正常,来自93或94号机组其中一路光纤信号不通,随后判断出92、93、94三台风机的通信节点在93号。20时45分,运维人员到达93号机组,机组停机,3只桨叶已收桨,传动链未锁紧,风轮小范围摆动。塔基检查发现控制柜(A11)状态指示灯熄灭,柜内PLC模块及UPS运行指示灯均为灰色,塔基UPS电源230V无输出,输入开关809-F152开关断开,判断93机组UPS故障导致PLC未工作,运维人员临时跳接93机组光纤通讯回路,使92和94号机组通讯恢复,并再次确认93号机组安全收桨。考虑到现场风速约19.99m/s,风速较大无法满足作业条件,运维人员将UPS供电隔离后汇报中控室值班人员,将处理93号机组故障计划排在次日。次日17时运维人员到达93机组,发现风机机舱位置过火烧损,现场已无明火,无烟雾,3支叶片根部过火。


  理赔经过:

我司接报案后与工作人员一同到达现场,发现93号风机机舱已完全烧毁、2只叶片根部过火,2只严重、1只轻微。通过现场查勘和风场无人机航拍视频、照片可见该风机机舱已完全烧毁,2只叶片根部严重过火,玻璃纤维肉眼可见炸开,另一只相对完好,根部可见熏黑痕迹,机舱内电气系统和机械部件航拍照片可见已全部过火,塔筒上部可见过火发黑痕迹,塔筒基础背风面散落机舱残留物,预估损失约900万元。根据第三方鉴定机构报告,本案事故直接原因为:机舱A20变频柜I柜左侧定子接触器B相母排螺栓在机组运行过程中突然断裂,接触面拉弧产生高温,高温导致电缆过热,外皮熔化,产生大量可燃性气体并在某时刻拉弧引燃,柜内起火,当起火温度超过385度时,柜门锌合金铰链烧融,柜门掉落,火势窜出,引燃柜门上方罩壳,导致整个机舱和叶片根部着火,最终机组烧毁。火灾事实确凿,本案最终赔付金额600万元结案。


  案件点评:

风机火灾事故一旦发生,自动灭火策略启动无效后,施救亦相当困难,标的基本全损;另外火灾责任一旦成立,谈判空间非常有限。本案我司在理赔时侧重关注以下三点:一是现场运维人员首日巡查时未发现火灾情况存在一定过失;二是维修合同中含变频器柜体由机舱位置技改到塔筒底部位置技改项目;三是坚持保司主导损余物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