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亡人火灾屡屡发生,基层监督人员胆战心惊
正月初五早上,禹城蛋糕房发生火灾,一家9口死亡7人。消息公开后,瞬间冲上热搜,不到一天,单单今日头条就有5100多万阅读。
门店发生这样惨痛的亡人火灾,已经有很多起了,这一起,既不是开始也不会是结尾,基层消防、派出所、街道乡镇、村居社区那些管安全的人,经常感觉有一把利剑悬在头顶,如履薄冰、胆战心惊,不知道哪一天,这样的火灾就会发生在自己身边。
可是多年的治理似乎并未收到预想的成效,隔三差五,门店亡人火灾就会发生,没有哪个人敢拍起胸脯保证不出事。这个真的是难题吗,怎么破?
1、奋斗家庭的过年惨剧
从当地居民处了解到:富康蛋糕房老板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富富,一个叫康康。老板是浙江人,“人很好,蛋糕买一送一,熟人还经常抹零”,来禹城开蛋糕店20多年,在当地有6家蛋糕店,当地人过生日、过寿很多在富康买蛋糕。
据官方发布的消息:该建筑为三层砖混结构沿街门头房,主要着火物质为一楼蛋糕房内的包装盒和机器设备等。6时14分接警后,德州市消防救援力量于6时21分到达现场,立即组织施救,在二楼、三楼救出8名被困人员,送医院抢救。不幸的是,在家的8人中仍然有7人抢救无效死亡。
这是一起典型的合用场所,也就是下店上宅,店里起火,宅中人员难以逃生。一个二十余年奋斗不止的家庭,几乎毁于一炬。
2、门店为啥多,住人为啥屡禁不止?
(1)最初的合用场所是工厂。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南方的经济复苏,工厂大量增多,出于生产的需要,在厂房或者仓库里面建设了住人的宿舍,由此“三合一”这个名词应运而生。因为住人,加上分隔措施没有,一旦发生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就是常事。百度一下可知,1998年,广东省就开始搞“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了。
(2)接下来,合用场所是房地产开发的沿街门店。经济发展了,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对服务的需求不断提升,能在家门口享受餐饮、娱乐、买到小百货、理个发……,都是刚需,也是商机。这些小场所,出于经营者的需要,人就住在店里,当然是住在后面或上面,最好的地方是留给客户的。
(3)现在,合用场所是住宅、自建房改造。经济模式总是从发达地区向不发达地区渗透扩展的,在我国,南风北渐,东风西渐是个规律,从城市到乡镇和农村也是必然,现在镇街村居的沿街农民自建房,有很多已经改造成了店宅合一的模式,因为本来就是住宅,当然里面有人,亡人火灾也在必然增多。
(4)总结一下。上面这些场所,现在各地都有,后两种越来越多。这些场所不管叫几合一,核心就是住人无法禁止。为啥呢,那当然是方便(随时向客户提供服务、随时能起来加班干活)、省钱(省房租、省交通费、省时间)、安全(看店、看厂、防盗、防破坏)。这次禹城蛋糕店火灾,你要是说老板没钱,那不符合常识,他还是为了方便。合用场所的快速发展,总的看是符合经济规律的,是利大于弊的,对社会是有利的,火灾毕竟是小概率事件,在大多数人的意识中,这不过是一场意外。
3、这个难题,怎么破,都有啥办法
(1)消防专项治理。出了火灾,就专项治理,这是很常用的、最简单的招儿,但往往治的时候有点效果,一放下就反弹了,效果不长久。1998年广东就在搞消防专项治理,之后,全国都在搞,几乎每年都有,但仍然阻挡不了合用场所的疯狂发展,合用场所的火灾并未明显减少。
(2)建章立制,多部门共同管理。消防局2007年就以公安部名义制订了标准,叫《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把这些场所能不能住人、住几个人、什么情况才能住人 ,都说清楚了。在此基础上,各地开展新一轮多部门管理,消防、派出所、街道乡镇村居社区的管理人员,检查、提要求、罚款、政府出资改造,但是相当多的老百姓不买帐,不听,甚至很反抗,基层人员也头大的很,多部门管理就象九龙治水,好像仍然未有太大收效。
(3)承受火灾风险,服从经济发展大局。国家也好,家庭也好,第一位的事就是抓经济,这也就不难理解,所有的国策都在强调发展、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合用场所既然是一种市场选择的经济模式,那就统计一下合用场所的数量和火灾的比例,看看到底有多严重,能否承受这种风险?看看采取些什么合理高效又投入较小的措施?或者,有些事,既然管不了,就不要管,放管服,也是一种思路。
(4)采取雷霆手段,彻底禁止。这种观点也有,但实施起来难度大,住人不搬走的,谁去赶,打起来怎么办,打游击怎么办?让人家不装防盗网、装防火门、安报警器、不停电瓶车,钱谁出?人家不理你怎么办,你说拘留,有何法律依据?反对的人也会说:电气火灾那么多,能禁用电线吗?居民火灾那么多,能禁止家里住人吗?电动车火灾也不少,能停掉电动车吗?每年淹亡的人有8万,能不让人去游泳吗?
好多问题,说说是挺容易的,但如何做,真要认真研究、反复斟酌。不要指望短平快,要有打持久战的思路,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