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货物运输的防损建议
预装过程中 装载过程中 航行过程中 装卸过程中 运输相关风险 防 损 建 议 • 确保容器的温度和气体测量设备状态正常、可以正常使用。
• 确保温度和气体测量设备以及便携式呼吸装备满足IMSBC的要求。温度计应在0°C到100°C的范围内,能够在不需要进入货舱的情况下进行温度测量。
• 船上应配备至少两个煤气表(以防其中一个发生故障),并提供涵盖整个航程的校准证书。仪表至少应该测量甲烷(通常以爆炸下限%或LEL为单位)、一氧化碳和氧气。LEL是甲烷和空气的混合物不会爆炸的下限。对于普通空气(21%的氧气),LEL是5%的甲烷。仪表通常测量LEL的百分比,100%代表空气中5%的甲烷。
• 船上还应备有仪器,以测量货舱舱底水样本的pH值。
• 从托运人处获得固体散装货物的货物申报单。其中应说明货物排放甲烷和/或自热的可能性。如果货物是A类货物,应提供显示货物装载时的可运输水分限制(TML)和实际水分含量的测试证书。TML是货物的最大水分含量,它被认为是安全的运输。当然,货物的实际湿度应该小于声明的TML。
• 货物装载温度不应超过55℃。船长在装货时应保持警惕,如果有任何来自煤炭的烟或蒸汽的迹象,应停止装货检查。
• A类货物不应在降水期间进行装载作业,并应关闭所有非工作舱口。热带地区的装货港受到大雨的影响,如果煤炭未封闭运输,则大量水分会混迹于货物中。在这种情况下,船长应该意识到煤的水分含量可能超过其最大水分含量。
• 尽可能合理地平放货物,避免氧气接触货物引发自燃。这不仅可以降低货物移动的可能性,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货物与空气接触,从而避免发生自燃。使用推土机压实货舱内的煤表面,可以有效减少氧气进入货物。
• 货舱修整完成后,应尽快关闭舱口。
• 可以允许紧急进入货舱,无需通风、测试大气或两者同时进行,但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佩戴自给式呼吸设备后才可以进入。
• 应每天进行自由空间气体测试并记录。
• IMSBC规则规定“当在离开后24小时内监测到的甲烷浓度未处于可接受的低水平时,应保持表面通风,但气体监测的适当时期除外”。IMSBC规则建议在获取气体读数之前,应中断通风不少于4小时。
• IMSBC规则规定,甲烷含量高于20% LEL 的货物应通风。这将留出足够的余量以防止达到100% LEL。请注意,甲烷比空气轻,因此往往会聚集在货舱中自由空间的顶部。
• 舱内一氧化碳含量会直接导致煤炭货物是否可能发生自热。IMSBC规则建议,如果一氧化碳读数超过50ppm,船长应即刻通知船东。
• 当氧气充足时,自热伴随着蒸汽的释放,会产生烟雾和明火。
• 煤的温度同上会稳定上升到50℃/55℃,然后短时内加速上升至70℃/75℃,随后以递增的速度上升到着火点。达到着火点后,煤炭货物就会发生自燃。
• 如果发现货舱起火,不应用水灭火。货舱应密封严密。此时,征求专家意见更为妥当,考虑挂靠最近的合适港口。
• 排放甲烷并表现出自热的货物需要仔细监测。如果货舱内甲烷含量超过LEL,则货舱内气体构成爆炸性混合物。因此,比起可能发生的任何自热,优先处理甲烷是很重要的。
• 定期测量货舱舱底水样本的pH值。如果 pH 值监测表明存在腐蚀风险,应经常将舱底水抽出,以避免酸性成分在舱顶和舱底系统中积累。
• 记录从货舱舱底水抽出的水量,这将有助于货物短量索赔。
• 打开舱口时应采取预防措施。消防水龙带应放置到位,以便任何热煤从货舱移出后都能在抓斗内冷却。不要往货舱里加水。
• 卸货不应放在橡胶传送带上,除非是耐火的。
• 打开货舱时可能会看到明火或发现起火点,此时应停止装卸作业并通知港口当局。
• 如果在装载过程中发现任何冒烟或蒸汽的迹象,请停止作业并马上展开进一步调查。
• 在甲烷含量超过20% LEL时候,货物应进行通风,以避免在货舱中产生爆炸性混合物。
• 在航行中持续监测货舱内的一氧化碳水平,如发现一氧化碳含量升高,则可能表明货物正发生自热,需要马上采取相应措施降低一氧化碳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