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事故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要点

一、事故特点

(一)矿井透水水源主要包括地表水、含水层水、断层水、老空水等。地表水的溃入来势猛,水量大,可能造成淹井,多发生在雨季和极端天气情况。含水层透水来势猛,当含水层范围较小,持续时间短,易于疏干;当范围大时,则破坏性强,持续时间长。断层水补给充分,来势猛,水量大,持续时间长,不易疏干。老空水是煤矿重要充水水源,以静贮量为主,突水来势猛,破坏性强,但一般持续时间短。老空水常为酸性水,透水后一般伴有有害气体涌出。

(二)井下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之前,一般都有某些征兆。如巷道壁和煤壁“挂汗”、煤层变冷、出现雾气、淋水加大、出现压力水流、有水声、有特殊气味等。

(三)透水事故易发生在接近老空区、含水层、溶洞、断层破碎带、出水钻孔地点、有水灌浆区以及与河床、湖泊、水库等相近的地点。掘进工作面是矿井水害的多发地点。

(四)透水会造成遇险人员被水冲走、淹溺等直接伤害,或造成窒息等间接伤害,也容易因巷道积水堵塞造成遇险人员被困灾区。大量突水还可能冲毁巷道支架,造成巷道破坏和冒顶,使灾区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

(五)水灾事故发生后,遇险人员可能因避险离开工作地点撤离至较安全位置,在井下分布较广。由于水灾事故受困遇险人员往往具有较大生存空间,且无高温高压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不会迅速增大,相对爆炸、火灾、突出事故,遇险人员具备较大存活可能。

二、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要点

(一)现场应急措施

1.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按照透水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离灾区,通知井下其他可能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作业人员,并向调度室报告,如果是老空水涌出,巷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增高,撤离时应佩戴好自救器。

2.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来不及转移躲避时,要立即抓牢棚梁、棚腿或其他固定物体,防止被涌水打倒或冲走。

3.在无法撤至地面时应紧急避险,迅速撤往突水地点以上水平,进入避难硐室、拐弯巷道、高处的独头上山或其他地势较高的安全地点,等待救援人员营救,严禁盲目潜水等冒险行为。

4.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保持镇定、情绪稳定、意志坚强,要做好长时间避灾的准备。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工人组织自救互救,安排人员轮流观察水情,监测气体浓度变化,尽量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要想办法与外界取得联系,可用敲击等方法有规律地发出呼救信号。

(二)矿井应急处置要点

1.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撤出井下人员。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撤出井下受威胁区域人员,通知相邻可能受水害波及的其他矿井。严格执行抢险救援期间相应入井、升井制度,安排专人清点升井人数,确认未升井人数。

2.通知相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通知矿井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机电、排水等各有关部门人员,通知矿山救护队、医疗救护人员,按规定向上级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3.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开展救援。矿井应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保持压风系统正常。矿井负责人要迅速调集机电、开拓、掘进等作业队伍及企业救援力量,调集排水设备物资,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组织开展救援工作,积极抢救被困遇险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三)抢险救援技术要点

1.了解掌握突水区域及影响范围、透水类型及透水量、井下水位、补给水源、遇险人员数量及事故前分布地点、事故后遇险人员可能躲避位置及其标高、矿井被淹最高水位、灾区通风和气体情况、巷道被淹及破坏程度,以及现场救援队伍、救援装备、排水能力等情况。根据需要,增调救援队伍、装备和专家等救援资源。

2.采取排、疏、堵、放、钻等多种方法,全力加快灾区排水。综合实施加强井筒排水、向无人的下部水平或采空区放水、钻孔排水等措施。应调集充足的排水力量,采用大功率排水设备,加快排水进度,并根据水质的酸性、泥沙含量等情况,调集耐酸泵和泥沙泵进行排水。

3.排水期间,切断灾区电源,加强通风,监测瓦斯、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有害气体浓度,防止有害气体中毒,防止瓦斯浓度超限引起爆炸。

4.利用压风管、水管及打钻孔等方法,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向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为被困人员创造生存条件,为救援争取时间。在距离不太远、巷道无杂物、视线较清晰时可考虑潜水进行救护。潜水员携带氧气瓶、食物、药品等送往被困人员地点,打开氧气瓶,提高空气中的氧气浓度。

5.在排水救援的同时,根据现场条件可采取施工地面或井下大孔径救生钻孔的方法营救被困人员。

三、安全注意事项

(一)在救援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通风工作,救护队要设专人检查瓦斯和有害气体。负责水泵的人员应佩戴自救器,井筒和井口附近禁止明火火源,防止瓦斯爆炸,如发现瓦斯涌出,应及时排出,以免造成灾害。

(二)清理倾斜巷道淤泥时,应从巷道上部进行。为抢救人员时,需从斜巷下部清理淤泥、粘土、流砂或煤渣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设有专人观察,设置阻挡的安全设施,防止泥砂和积水突然冲下,并应设置有安全退路的躲避硐室。出现险情时,人员立即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三)排水后进行侦察、抢救人员时,注意观察巷道情况,防止冒顶和底板塌陷。救护队员通过局部积水巷道时,应该靠近巷道一侧探测前进。

(四)救护队进入独头平巷侦察或抢救人员时,如果水位仍在上升,要派人观察独头巷道外出口处水位的增长情况,防止水位增高堵住救援人员的退路。在通过积水巷道时,应考虑到水位的上升速度、距离和有害气体情况,要与观察水情的人员保持联系,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撤离并返回基地。

(五)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人员时,注意环境和生存条件的变化,严禁用灯光照射眼睛,应用担架并盖保温毯,将被困人员运到安全地点,进行必要的医疗急救处置后,尽快送医院治疗。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救护队在处理水灾事故时,必须带齐救援装备。在处理老空水透水时,应特别注意检查有害气体(甲烷、二氧化碳、硫化氢)和氧气浓度,以防止缺氧窒息和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二)处理上山巷道突水时,禁止由下往上进入突水点或被水、泥沙堵塞的切眼和上山,防止二次突水、淤泥的冲击。从平巷中通过这些切眼或下山口时,要加强支护或封闭上山切眼,防止泥沙下滑。

(三)井下发生突水事故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在不佩戴防护器具的情况下冒险进入灾区,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造成自身伤亡。

(四)严禁向低于矿井被淹最高水位以下可能存在躲避人员的地点打钻,防止独头巷道生存空间空气外泄,水位上升,淹没遇险人员,造成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