烯丙胺的特性及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特别警示 | 剧毒液体,高度易燃。 |
理 化 特 性 | 无色液体,有强烈的氨味和焦灼味。溶于水、乙醇、乙醚、氯仿。分子量 57.09,熔点-88.2℃,沸点55~58℃,相对密度(水=1)0.76,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2.0,饱和蒸气压25.7kPa(20℃),燃烧热2207.5kJ/mol,闪点-29℃,引燃温度371℃,爆炸极限2.2%~22.0%(体积比)。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造药品的中间体,及有机合成和制作溶剂等。 |
危 害 信 息 | 【燃烧和爆炸危险性】 高度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在火场高温下,能发生聚合放热,使容器破裂。 【活性反应】 燃烧时,放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在酸性催化剂存在下能猛烈聚合爆炸。具有腐蚀性。 【健康危害】 蒸气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强刺激性,严重者伴有恶心、眩晕、头痛等。接触本品的生产工人可发生接触性皮炎。 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 |
安 全 措 施 | 【一般要求】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 密闭操作,防止泄漏,加强通风。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生产、使用及贮存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穿防静电工作服,戴耐油橡胶手套。 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 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 【特殊要求】 【操作安全】 (1)打开烯丙胺容器时,确定工作区通风良好且无火花或引火源存在;避免让释出的蒸气进入工作区的空气中;穿戴大小合适的耐腐蚀的手套,长统靴和防护服及面罩,避免吸入含烯丙胺的气体,必要时应戴上防毒面具。 (2)生产、贮存甲醇的车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一旦发生物品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灭火。 (3)烯丙胺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系统漏气时要站在上风口,同时佩戴好防毒面具进行作业; ——接触高温设备时要防止烫伤; ——设备的水压、油压保持正常,有关管线要畅通; ——维护保养好设备,消除跑、冒、滴、漏等现象,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4)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5)生产设备的清洗污水及生产车间内部地坪的冲洗水须收入应急池,经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 (6)充装时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严防超装。 【储存安全】 (1)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或储罐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温度不宜超过29℃,保持容器密封。 (2)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在烯丙胺储罐四周设置围堰,围堰的容积等于储罐的容积。 (3)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 (4)每天不少于两次对各储罐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跑、冒、滴、漏等隐患要及时联系处理,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 (5)应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运输安全】 (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 (2)烯丙胺装于专用的槽车(船)内运输,槽车(船)应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装容器运输时,容器须用盖密封。运输车辆应符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阻火器、危险品标志牌、静电导链),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器,保持安全车速。严禁驾乘人员吸烟,无关人员不得随车。 (3)严禁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防雨淋、防高温。 (4)在使用汽车、手推车运输烯丙胺容器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装运时,应妥善固定。 (5)输送烯丙胺溶液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烯丙胺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烯丙胺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烯丙胺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烯丙胺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 7231)的规定。 |
应 急 处 置 原 则 |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灭火方法】 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泄漏应急处置】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毒、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抗溶性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下风向疏散白天200m、夜晚6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150m,下风向疏散白天1700m、夜晚3000m。 |